暴力袭警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11-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这个罪名说的是用暴力或者威胁的办法,直接阻止、扰乱警察按照法律规定去正常执法、执行任务的行为,还导致了特别严重的不好影响和结果。这种犯罪行为主要侵犯的是警察依法拥有并使用的正常执法司法权,还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职能。简单来说,被害人就是在执勤时依法受法律保护、履行职务的警察。
暴力袭警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暴力袭警罪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暴力袭警罪的立案标准确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罪名特指以暴力或威胁方式直接阻挠、干扰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正常执法、执勤工作的行为,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后果。此类犯罪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是人民警察依法享有并行使的正常执法司法权以及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职能。具体而言,被害人便是依法在执勤过程中受法律保护而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暴力袭警罪一般咋判

暴力袭警罪的一般量刑原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任何对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行为均将被视为袭警罪行,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比如采用使用枪支、管制刀具、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严重威胁到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则会面临更严厉的惩治,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三、暴力袭警罪的暴力要求是什么

“袭警罪”的法律定义如下:该项罪名旨在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大背景下,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管理运作。其针对的特定受害者,是依据法律法规在特定岗位上切实履行工作的人民警察。从客观方面来看,具体显现为采用暴力或威胁方式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并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和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此罪的犯罪嫌疑人。对于那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处罚;而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害到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本罪名特指以暴力或威胁方式直接阻挠、干扰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正常执法、执勤工作的行为,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后果。此类犯罪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是人民警察依法享有并行使的正常执法司法权以及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职能。具体而言,被害人便是依法在执勤过程中受法律保护而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暴力袭警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176****0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3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暴力袭击警察袭警罪何时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袭警罪是起开始实行的,对于袭警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是3~7年不等有期徒刑,袭警罪是行为犯,如果情节较轻,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袭警罪跟妨害公务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法中对暴力袭击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刑法中暴力袭击的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法中暴力袭击的认定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在刑法中暴力袭击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法中暴力袭击的认定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暴力袭击辅警是否构成袭警罪?
暴力袭击辅警同样会构成袭警罪的,一般只要利用暴力的方式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就可以认定为犯罪,构成此罪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严重的就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刑法中暴力袭击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法中暴力袭击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刑法中暴力袭击的认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刑法关于暴力袭击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暴力袭警罪包括辅警吗
根据我国法律,暴力袭警罪涵盖了对执行公务的警察的非法侵犯,包括正式警察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辅助警察。依据《刑法》规定,辅警同样受法律保护,恶意袭击辅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可能构成暴力袭警罪。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法中暴力袭击罪的认定,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暴力行为作为刑法条文中常见的犯罪手段,有其固有的概念和特征 揭示暴力行为的内涵对于准确认定相关犯罪十分必要。世界各国刑法对于暴力行为均有相关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暴力行为的规定相当广泛,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其中刑法条文中有详尽的关于暴力犯罪的规定,其不仅规定了谋杀罪,而且将伤害罪也划分为企图伤害、殴击和重伤三类。刑法中的暴力行为包括了任何非法接触他人身体的行为,无论这种接触行为是多么地轻微。英国刑法条文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刑法的规定类似,此外,英国刑法中还规定了恐吓罪,即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能使被害人感受到即将发生的暴力即可构成该罪。大陆法系国家如德日刑法认为暴力行为的程度是可以量化的,并非任何程度的暴力行为均可以构成暴力犯罪。其中日本刑法条文第208条规定了暴行罪,日本刑法中的暴行罪有以下两个特点:其 一,不要求具备身体上的接触,即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不一定要求接触被害人身体;其 二,暴力行为内容广泛,暴行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要能够使被害人感觉到不适即可。德国刑法条文中并未单独规定暴行罪,暴力行为在德国刑法中不仅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手段还可以是一种实行行为。 我国刑法受大陆法系国家影响较大,刑法条文对于暴力行为的规定与德日刑法较为接近 我国刑法条文中“暴力”一词的规定较为普遍,总则有“暴力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规定,二者虽然在内涵上存在着某些重合的部分,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实施的犯罪,无论罪名如何,只要行为人采取了暴力手段即符合刑法学意义上的暴力犯罪的概念。“暴力性犯罪”更多看重的是犯罪的整体性质,并不特别强调犯罪以何种手段实施,只要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即属于暴力性犯罪。分则中的暴力则以犯罪手段的形式分散于刑法各章,另外在总则和分则中,还有一些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的隐含的“暴力”,这些隐含的“暴力”也应纳入暴力行为的研究范围。但是,我国学界对暴力行为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关于暴力内涵的共性无论是在两高司法解释还是在刑法理论界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以暴力为行为方式的个罪中,不能明晰暴力行为的内涵,则很难对相关犯罪进行准确把握,并且也不利于罪与罪之间的区分。 因此,了解暴力行为的内涵以及暴力行为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就彰显必要。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行为的规定是比较广泛的,根据一定的标准,可以将我国刑法中的暴力行为进行以下具体的分类:打击性暴力与强制性暴力、直接暴力与间接暴力、构成要件的暴力与非构成要件的暴力、轻微暴力、一般暴力与直接暴力。由于刑法条文中出现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除了暴力以外还有威胁、伤害、行凶、强制等与其相似的犯罪手段,因此,区分暴力手段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同时,通过对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以及将暴力与其他相似犯罪手段的区分,可以探讨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暴力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指暴力行为区别于其他行为的主客观综合表现。 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分别是:暴力行为主观上的故意性和目的性,暴力行为客观上的作为性与强制性,以及暴力行为限度特征方面内容与程度的特征。事实上,暴力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如暴力的内涵、特征、类型等,因此,对刑法中暴力行为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家庭暴力报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报警怎么处理? 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依法处理。 所以,报警,民警都是先进行调解,只有当受害者拒绝调解的时候,才会依法办理。 明确告诉民警:这种事情我不能容忍,不管离不离婚,我也希望你们帮我主持公道。然后民警会讲施暴者带回警察局,然后会出具报警回执、笔录,伤情鉴定等一系列司法程序! 如果你选择和解,那么民警就不会再管你,直接就回去了。 遇到家暴如何报警? 第一时间拨打110 电话都会拨,但是怎么说有讲究。通常情况下,警察同志都非常忙,出警是否迅速取决于案情的重要和紧急程度。接线员会将您说的每一句话,边听边记录在电脑上,然后将情况转给相应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处理。 由此,对110言简意赅说明被打情况,并且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很多受害者都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担心自己报警的事情会被他人所知,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将对家暴报案人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用再担心有隐私泄露的风险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断报警! 接听派出所警察电话 只要接到报警,按规定警察同志都会处理,但不一定会留下详细的报警材料。 到你家来之前,警察同志通常会打电话给你,询问最新进展,也会劝慰你几句。如果你开始动摇是否该让警察上门,那么警察同志会先去处理其他更紧急的警情。最后的结局就是:本次报警撤销。 与以往做法不同,反家暴法明确了公安部门在面对家暴纠纷求助时的出警责任。自此,报警后警方应对家暴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所以说,当你报警后,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 与上门警察进行沟通 绝大多数的警察,通常情理兼备。因为是夫妻矛盾,只要不是头破血流后果很严重,只要不是双方现场再战,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有时的劝,带了点警察的威严,此时千万不用害怕。 此时要做的,首先是冷静陈述刚刚发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动提出要求出具报警回执,要求给双方作调查笔录,要求做伤情鉴定! 警察同志一听,内行啊,不啰嗦了,你们俩明早来做笔录吧! 当然,如果你一定坚持马上作笔录,警察同志也是会考虑的!通常现场作笔录的情况较少,因为需要两名以上的警察在场,立即回派出所作笔录是比较好的选择。 之所以建议马上作笔录,理由是夜长梦多, 第二天你可能已经动摇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这般,也就纵容了一次对方,也错失了一次本可以让人民警察好好教育他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世事无绝对,所谓的家暴往往就是在这一次次的一念之间,变得越来越习以为常。 到派出所开报警回执、作笔录、开委托鉴定书 到派出所作笔录,还是有点费时间,需要点耐性。记得一定要讲述清楚事发过程,他如何对你进行伤害,要求警察秉公处理。笔录是需要你本人确认签字的,你要先仔细查阅内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出具报警回执、进行伤情鉴定,警察应该依法办理,无须担心。当然,警察同志适当的规劝也是有的,你要做的,就是坚持自己的要求。 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鉴定结果出来了,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可能需要承担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追究打人者责任的前提都是:你不原谅他! 对于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同志可能会对加害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建议:一定要强烈要求警察同志出具告诫书!因为除双方当事人外,派出所还会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以便日后对当事人进行查访、监督,避免伤害再次发生!所以说,对被害者而言,告诫书不仅是认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证据,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伤的盾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打辅警算不算暴力袭警罪
殴打辅警属袭警行为,严重违法。袭警指以暴力伤害执行公务的警察或辅警,阻碍其调查取证。若未构成犯罪,将受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至十日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尊重法律,维护公共秩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报警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报警怎么处理? 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依法处理。 所以,报警,民警都是先进行调解,只有当受害者拒绝调解的时候,才会依法办理。 明确告诉民警:这种事情我不能容忍,不管离不离婚,我也希望你们帮我主持公道。然后民警会讲施暴者带回警察局,然后会出具报警回执、笔录,伤情鉴定等一系列司法程序! 如果你选择和解,那么民警就不会再管你,直接就回去了。 遇到家暴如何报警? 第一时间拨打110 电话都会拨,但是怎么说有讲究。通常情况下,警察同志都非常忙,出警是否迅速取决于案情的重要和紧急程度。接线员会将您说的每一句话,边听边记录在电脑上,然后将情况转给相应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处理。 由此,对110言简意赅说明被打情况,并且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很多受害者都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担心自己报警的事情会被他人所知,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将对家暴报案人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用再担心有隐私泄露的风险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断报警! 接听派出所警察电话 只要接到报警,按规定警察同志都会处理,但不一定会留下详细的报警材料。 到你家来之前,警察同志通常会打电话给你,询问最新进展,也会劝慰你几句。如果你开始动摇是否该让警察上门,那么警察同志会先去处理其他更紧急的警情。最后的结局就是:本次报警撤销。 与以往做法不同,反家暴法明确了公安部门在面对家暴纠纷求助时的出警责任。自此,报警后警方应对家暴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所以说,当你报警后,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 与上门警察进行沟通 绝大多数的警察,通常情理兼备。因为是夫妻矛盾,只要不是头破血流后果很严重,只要不是双方现场再战,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有时的劝,带了点警察的威严,此时千万不用害怕。 此时要做的,首先是冷静陈述刚刚发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动提出要求出具报警回执,要求给双方作调查笔录,要求做伤情鉴定! 警察同志一听,内行啊,不啰嗦了,你们俩明早来做笔录吧! 当然,如果你一定坚持马上作笔录,警察同志也是会考虑的!通常现场作笔录的情况较少,因为需要两名以上的警察在场,立即回派出所作笔录是比较好的选择。 之所以建议马上作笔录,理由是夜长梦多, 第二天你可能已经动摇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这般,也就纵容了一次对方,也错失了一次本可以让人民警察好好教育他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世事无绝对,所谓的家暴往往就是在这一次次的一念之间,变得越来越习以为常。 到派出所开报警回执、作笔录、开委托鉴定书 到派出所作笔录,还是有点费时间,需要点耐性。记得一定要讲述清楚事发过程,他如何对你进行伤害,要求警察秉公处理。笔录是需要你本人确认签字的,你要先仔细查阅内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出具报警回执、进行伤情鉴定,警察应该依法办理,无须担心。当然,警察同志适当的规劝也是有的,你要做的,就是坚持自己的要求。 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鉴定结果出来了,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可能需要承担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追究打人者责任的前提都是:你不原谅他! 对于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同志可能会对加害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建议:一定要强烈要求警察同志出具告诫书!因为除双方当事人外,派出所还会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以便日后对当事人进行查访、监督,避免伤害再次发生!所以说,对被害者而言,告诫书不仅是认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证据,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伤的盾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2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家庭暴力报警怎么处理家庭暴力报警处理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报警怎么处理? 先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依法处理。 所以,报警,民警都是先进行调解,只有当受害者拒绝调解的时候,才会依法办理。 明确告诉民警:这种事情我不能容忍,不管离不离婚,我也希望你们帮我主持公道。然后民警会讲施暴者带回警察局,然后会出具报警回执、笔录,伤情鉴定等一系列司法程序! 如果你选择和解,那么民警就不会再管你,直接就回去了。 遇到家暴如何报警? 第一时间拨打110 电话都会拨,但是怎么说有讲究。通常情况下,警察同志都非常忙,出警是否迅速取决于案情的重要和紧急程度。接线员会将您说的每一句话,边听边记录在电脑上,然后将情况转给相应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处理。 由此,对110言简意赅说明被打情况,并且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是非常必要的! 另外,很多受害者都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担心自己报警的事情会被他人所知,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将对家暴报案人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用再担心有隐私泄露的风险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断报警! 接听派出所警察电话 只要接到报警,按规定警察同志都会处理,但不一定会留下详细的报警材料。 到你家来之前,警察同志通常会打电话给你,询问最新进展,也会劝慰你几句。如果你开始动摇是否该让警察上门,那么警察同志会先去处理其他更紧急的警情。最后的结局就是:本次报警撤销。 与以往做法不同,反家暴法明确了公安部门在面对家暴纠纷求助时的出警责任。自此,报警后警方应对家暴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所以说,当你报警后,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 与上门警察进行沟通 绝大多数的警察,通常情理兼备。因为是夫妻矛盾,只要不是头破血流后果很严重,只要不是双方现场再战,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有时的劝,带了点警察的威严,此时千万不用害怕。 此时要做的,首先是冷静陈述刚刚发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动提出要求出具报警回执,要求给双方作调查笔录,要求做伤情鉴定! 警察同志一听,内行啊,不啰嗦了,你们俩明早来做笔录吧! 当然,如果你一定坚持马上作笔录,警察同志也是会考虑的!通常现场作笔录的情况较少,因为需要两名以上的警察在场,立即回派出所作笔录是比较好的选择。 之所以建议马上作笔录,理由是夜长梦多, 第二天你可能已经动摇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这般,也就纵容了一次对方,也错失了一次本可以让人民警察好好教育他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世事无绝对,所谓的家暴往往就是在这一次次的一念之间,变得越来越习以为常。 到派出所开报警回执、作笔录、开委托鉴定书 到派出所作笔录,还是有点费时间,需要点耐性。记得一定要讲述清楚事发过程,他如何对你进行伤害,要求警察秉公处理。笔录是需要你本人确认签字的,你要先仔细查阅内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出具报警回执、进行伤情鉴定,警察应该依法办理,无须担心。当然,警察同志适当的规劝也是有的,你要做的,就是坚持自己的要求。 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鉴定结果出来了,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可能需要承担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打人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追究打人者责任的前提都是:你不原谅他! 对于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同志可能会对加害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建议:一定要强烈要求警察同志出具告诫书!因为除双方当事人外,派出所还会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以便日后对当事人进行查访、监督,避免伤害再次发生!所以说,对被害者而言,告诫书不仅是认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证据,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伤的盾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暴力袭击、恐吓袭警判什么罪?
暴力袭击、恐吓袭警一般是可以按袭击罪来进行处罚,只要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那么就可以按袭警罪来进行判决,对于当事人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重者就会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立案 > 暴力袭警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