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和合同仲裁的区别在哪
劳动仲裁专解雇主与员工间薪资、工时、合同终止等劳动争议,为诉讼前置,强调保护劳动者权益。合同仲裁则针对公民、法人等间合同纠纷,依据仲裁协议,秉持自愿原则解决争议。两者分别应对劳动与合同领域的不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的关系与区别在哪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紧密相连,诉讼常视仲裁为前置。两者特性各异:仲裁兼具行政司法性,诉讼纯司法;启动上,仲裁免费,诉讼需缴费;机构上,仲裁由委员会处理,诉讼归法院;法律效力上,仲裁非终局,诉讼判决具终局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和合同纠纷的区别在哪里
劳动仲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如薪酬、社保、解除合同等,维护劳动者权益,依法律法规。合同纠纷范围更广,涉各类合同,主体多样,处理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例如工资、加班、解除劳动合同等。它具有强制性,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通常更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仲裁则是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合同仲裁需依据双方的仲裁协议,遵循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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