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或是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仍须保持对案情的调查与审理工作,不得有任何拖延或间断。
倘若在此期间内发现被告人并不应受到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措施,同时向被告人及其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然而,此项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在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能再次实施拘留,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便可依法改变对其的强制措施,其中也包括重新实施拘留。
因此,能否再次实施拘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只要符合拘留的条件,便可依法进行。
总而言之,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能够再次实施拘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发现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便可依法改变对其的强制措施,其中也包括重新实施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才算结束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七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的终止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在受托期间并未触犯该法典第七十一条的规则。
等到取保候审期期满之时,或者案件得以顺利终结,并且也没有发生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那么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就可以凭借着公安机关下达的解除了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提取原本缴纳的那部分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后能否调解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凡涉及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都可依法提出对嫌疑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建议或者裁决。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若在刑事案件中涉案双方能顺利实现和解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那么便有资格向司法机构提交申请,请求从宽处理。
所以,被告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只要他与受害者双方均有意愿且具备能力签订和解协议,那么便可依此提出调解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12个月,监视居住为6个月。在此期间,若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应措施。虽然法律未明确取保候审后是否可再次拘留,但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罪行或违反规定,可根据情况变更强制措施,包括重新拘留。因此,是否再次拘留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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