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期不还可以保全父母房子吗
在某些特定的紧急状况下,为保护自身重要的合法权益免受不可逆转的重大损失,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换言之,当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均可积极行使此项权利,申请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保全,防止债务人擅自转移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然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财产、人身伤害赔偿金、遗嘱中明确仅归属一方所有的财产、仅供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等,均应归属于个人。若债务人的房屋恰恰归属于这些个人财产之列,则严格来讲,债权人并无权直接对债务人配偶的财产进行保全,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或者特殊情形。故而,若债务人的房屋完全属于其个人财产,又未涉及到上述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形,债权人将无法直接对该房屋进行保全处置。反之,若债务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且不存在其他额外特殊约定,那么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条件下,债权人或许具备申请对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保全的权利。综合上述分析,能否成功保全父母的房产,主要取决于该房产是否属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以及是否涉及其他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形。除此以外,若不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及特殊际遇,同时又能证明该房产属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则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债权人不得直接对债务人配偶的房产实施强制性的保全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到期不还可以强制拍卖房产吗
若财富被查封、扣押之后,债务人未能如期履行法律文件所规定的职责,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对已被查封、扣押之财产加以公开拍卖。故此,当楼房等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或者扣押且债务到期未予清偿时,根据法律程序,法院可依法对该房产实施强制性拍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到期不还可以保全吗
当面临紧急状况之时,亦即若未立刻申请保全便会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时,相关利益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实施保全措施。举例来说,若债务人届时未能偿还欠款,则债权人极有可能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由此也可视为处于紧急状态之下。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得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以防备债务人转移资产或逃避债务。然而,债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如若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倘若债权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该项保全措施将不会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重大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申请保全其资产,防止转移,确保利益不受侵害。这是债权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