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哪些过程和手续
1.协商程序:即双方完全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此程序中,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各自住所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部门会慎重审核双方的意愿真实与否,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以及离婚后续生活规划问题做出全面适宜的安排之后,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批准或者拒绝。
2.诉讼程序:即一方坚决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
在此种情况下,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接到离婚诉讼请求后,司法机构首先要开展调解工作;
如果调解成功,将判定撤诉处分;
若是通过调解建立了新的离婚协议,法院将对此进行法律承认。
若调解不成功,司法机构将会依法作出是否允许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一般怎么判孩子抚养
在进行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往往要经过深入且严谨的思考与判断,其评断因素主要包括了孩子实际年龄段、双亲各自具备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孩子的各种条件等等。而针对两岁以下被监护婴幼儿情况,法律普遍规定应由母亲承担起抚养责任,但若是在此前提下,女方存在无法胜任抚养职责的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至于两至八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将依据双方的经济实力、家庭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并作出裁决,始终将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原则。对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而言,法庭将充分保障他们的意愿表达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一般怎么判抚养费
在经过法律程序裁定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责任的分配往往涉及到诸多因素,如孩子当前实际需求、双亲各自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社会一般(或实际)生活水准等。若其中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应支付的抚养费用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
然而,假如这名父母需要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任务,则对他支付抚养费的比例也可以予以适当的提高,但总体而言,这部分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倘若夫妻双方均不具备稳定的收入,那么用于支持孩子成长所需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他们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做为参考,然后依据以上所提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程序分两种:协商和诉讼。协商需双方自愿前往民政局办理手续,审核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后批准或拒绝,收缴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诉讼则是一方坚决要求离婚,需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则撤诉,若建立新离婚协议则予以法律承认;不成功则依法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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