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拘留证书,控方适用刑拘。刑拘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羁押措施,拥有其特定的法律依据与严谨的操作流程。在公安机关实施刑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书,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及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是不是拘留所的
刑拘并非被拘留在拘留所之中。所谓“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案立案并展开侦查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定紧迫情形之下,针对现行违法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之约束措施。被刑事拘留者往往会被监禁于看守所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是在大狱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同于在监狱服刑。事实上,刑事拘留属于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事项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用于限制现行犯罪分子或是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益。在刑事拘留期间,相关人员通常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内,而非监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需要拘留证。刑事拘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这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