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取保候审而言,这并不是所谓的“定金”,它是一种被称为“保证金”的特殊形式的担保。在制定保证金数额时,必须综合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等等。通常情况下,保证金的起始金额设定为人民币1000元。针对涉及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其他导致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可以按照涉案金额或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来确定收取保证金的具体数额;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刑事犯罪,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保证金的数额标准确定在2000元至50000元之间。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取保候审定的罪名有哪些
取保候审在法律框架下被广泛运用于各类案件中,这其中既有诸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诈骗罪这样的主要罪名,同时也涵盖了贪污罪、受贿罪在内的其他类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是否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并不是直接依据罪名确定的,其决策过程需全面考虑到案件的性质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等诸多因素。在实践中,通常会对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的案件;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案件;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的案件等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定什么罪
在各种复杂繁琐的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判决结果,更代表了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这项强制手段旨在防止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定罪但需要更改强制手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审理等法律流程,确保他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随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传唤及调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执法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向其开具相应的担保文书,以确保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并遵守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非“定金”,是特殊担保。制定时需考虑地区经济、嫌疑人经济状况、案件性质、情节严重度、社会危害性及刑罚。起始金额1000元。经济、财产犯罪按涉案金额一至三倍定;其他犯罪据案情定,2000元至50000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