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公司破产之时,往往需要支付员工赔偿款项。而在这一特定的清算程序中,员工们的工资收入、经济补偿等等都被视为具有优先权的待清偿项。破产公司拖欠职工的薪资及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等,还有应付但应归属于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这些都将按照既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企业在面临破产之际,若需实施经济赔偿措施,则需遵循如下步骤进行操作:首要任务是明确从业人员的服务年限和每个月的薪资待遇水平。对于服务年限满足一年条件的员工,应当向其支付一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对于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可以将其视为一整年时间进行计算;对于未满半年的办公室员工,应当向他们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破产需要赔钱吗
公司宣告破产后,需依循众多因素,来评估是否有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通常而言,当公司遭遇破产困境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将债权债务按一定次序及范畴加以清理和偿还。在这一环节中,首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后依照法定顺序,依次对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税费等进行清偿。若公司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普通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清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款项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拖欠的税费;
(3)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各项清偿请求,则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公司破产时,员工赔偿款项通常具有优先清偿权。这包括工资、经济补偿、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抚恤费等。同时,欠缴的员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金,也需按清偿顺序依次偿还。这些款项的优先级确保了员工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