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若当事方在原审判决宣告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则可以从新证据被察觉的那一日起算,在接下来的六个月之内,向司法机关提出重新审理此案的申请。行政诉讼时效的设定旨在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与可预见性。在一般情形之下,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其知晓或应当知晓行政行为已经做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对于因不动产引发的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行政诉讼时效5年如何理解
根据实行的行政诉讼时效5年原则,即在该法条中明确指出,被申请人在对特定行政行为申请进行行政诉讼时所能享有的有效期限仅为5年。
如果超过此期限发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予以受理。
为了进一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特别规定,对于涉及“非不动产”相关事项的行政行为,若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出和解申请,人民法院将会拒绝受理并驳回。《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行政诉讼的时效已经过期,原则上讲是无法进行起诉的,但实际上存在一些特例。普遍来讲,如果超出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理由的话,法院将会做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但是,若有发生不可抗力或是由于其他非原告自身导致的因素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那么这段被耽搁的时间是不会计入到起诉期限中的。当个人、法人亦或是其他类型的组织因为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而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时,他们可以在障碍消除之后的十天之内提出延长起诉期限的申请,至于是否批准则需要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决定。总的来说,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再提起诉讼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内及时地行使您的诉讼权利。
行政诉讼中,新证据发现后六个月内可申请重审。诉讼时效维护法律稳定与可预见性。公民、法人等应在知晓或应知行政行为起六个月内起诉,除法律另规定。不动产案件二十年,其他五年外法院不予受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