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数额标准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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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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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形下,合同诈骗数额的标准不太一样哦。通常呢,要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那就是“数额较大”;要是三万元到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要是五十万元以上,那就是“数额特别巨大”啦。合同诈骗行为也按照这个标准来认定。不过呀,具体数额到底怎么认定,得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以及相关规定才行呢。
合同诈骗数额标准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数额标准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犯罪金额标准依地域和案件情况有差异。通常,公私财物价值 3000 至 10000 元、30000 至 100000 元、500000 元及以上,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金额依当地司法实践和法规综合考量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首要因素是从可直接观测到的经济伤害,亦即由于受骗方实施的欺诈行为给您带来的实质性的物质财产损耗;其次是针对预期可得利益的损伤,如在常规合同规约下原本应当由您获取却由于欺诈而无法得到的商业利润;最后则是与欺诈行为相关联的物质财富价值,其中涵盖了物品的市场价格等多方面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数额较大巨大标准的认定是什么

针对合同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准则,一般为二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则普遍设定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合同诈骗数额的具体界定,可能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存在差异性。同时,在判断是否构成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到犯罪的情节、手段以及所带来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合同诈骗行为对他人的财产权益及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了严重侵害,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数额的标准规定在不同地区和情形下可能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合同诈骗行为同样适用此标准。但具体数额的认定还需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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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吗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自然其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通过行为人预先的利弊权衡与理性计算后付诸实施的,而不是凭一时冲动发生的犯罪。即当其在面临多种行为选择时,在选择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主体会思考、会计算,对各种行为的成本与收益作理性的比较和分析,并且按照对自身资源的最优化的原则行事。只有当集资诈骗行为人认为预期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能够产生犯罪效益时,才会考虑实施犯罪行为。各量刑数额的标准: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对于集资诈骗来说,诈骗的金额,在量刑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方法的,对于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吗这个问题来说,实际上,诈骗的金额还需要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对于不同的数额的诈骗的金额,量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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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州诈骗罪数额标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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