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刑拘了找关系有用吗
在受到了刑事拘留的情况下寻求所谓的“关系”是无益且不合法的举措。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工作时,如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便会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平等和合法的进行。任何企图借助非法的关系干扰司法程序的做法,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被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同时,申请人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有固定收入、住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起点为一千元。满足这些条件,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三、被刑拘后找关系能起到作用吗
被刑拘后找关系通常难以起到实质性作用。刑事诉讼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在刑拘阶段,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决定是否继续侦查或变更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会依法审查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会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公正审判。
虽然可能存在一些所谓“找关系”的现象,但这并不能改变案件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如果嫌疑人或其家属认为案件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不应寄希望于通过不正当的“找关系”来影响刑事诉讼程序,而应依靠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决。
在刑事拘留期间寻求“关系”无益且不合法。刑事拘留是国家机关对现行罪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措施。刑事诉讼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确保公正、平等、合法。任何非法关系干扰司法程序的做法无法解决问题,可能引发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