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不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2-03
浏览10w+
王颖律师
王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19人
专家导读 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一般包含医患协商、申请医疗调解、开展医疗事故鉴定以及提起诉讼等环节。而不包含那些未经许可的私下报复举动,像偷偷地去报复对方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也不包括单方面地拒绝合法的调解或鉴定程序,比如明明有调解和鉴定的途径,却故意不配合;还有在还没明确责任之前就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赔偿,这种做法也是不合理的。总之,要按照正规的流程来处理医疗纠纷,避免出现一些违规的行为。
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不包括哪些

一、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不包括哪些

处理医疗争议的标准化流程包括医患协商、调解机构申请、第三方鉴定和司法诉讼四步。先尝试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如不成则求助于专业调解。若调解无果,由专家进行事故鉴定。若争议依旧存在,可依法诉讼。此流程严禁擅自报复、无理对抗调解鉴定或索要过高赔偿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二、医疗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止、中断或延长。例如,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处于昏迷等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状态,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又如,患者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请求等,诉讼时效可能会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收入状况按照受害人近一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确定。

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通常包括医患协商、申请医疗调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提起诉讼等。不包括的可能有未经授权的私下报复行为、单方面拒绝合法的调解或鉴定程序、在未明确责任前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赔偿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不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164****4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6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5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1****617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43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93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吗?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也是属于医疗纠纷的一种情况,但两者的适用情况是不一样的,医疗事故是医疗单位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的情况,医疗纠纷则是属于双方就有关医疗的情况造成了矛盾。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提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讼后,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医疗纠纷法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医疗纠纷法规内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法规内容有哪些
1、
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
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
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
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所谓医疗纠纷,就是对于一个医疗后果,医生、患者双方发生了认知上的差别,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纠纷。医疗纠纷的产生归纳起来有下列几种原因:
(一)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维权意识的觉醒,与临床医生维权意识的相对薄弱;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由以前的公费医疗,变更为现在的自费看病,直接与患者的切身利益挂钩;
(三)医生、护士及工作人员的态度;
(四)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
(五)医院综合管理的能力;
(六)患者和家属的对医院和医生的期望值过高;
(七)医生与家属对病情的延误;
(八)医生、患者的信任关系被严重破坏。
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产生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职能管理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预防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相关法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_____医院
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
甲、乙双方就患者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因诊治_____ 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__________)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简述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患者的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如何治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是否同意做尸检:□同意;□不同意。
5、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6、补偿数额和给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医疗纠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 元。
7、乙方自甲方给付补偿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
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9、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附件一份,为乙方与患者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授权文件。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中包括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的主要构成部分,除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中还包括医疗差错、医疗意外、疾病自然转归等内容,也就是说,医疗事故一定是医疗纠纷,但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
10w+浏览
医疗纠纷
个人医疗纠纷协议书范文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_____医院
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与患者关系:□患者本人、□法定监护人、□委托代理人、□其他直系亲属
(若非患者本人,必须附授权文件、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必须为死者的合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出具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授权文件。)
甲、乙双方就患者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因诊治_____ 在甲方住院/门诊治疗(住院/门诊病案号__________)期间发生的医疗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简述治疗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患者的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如何治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如患者已经死亡,乙方是否同意做尸检:□同意;□不同意。
5、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发生医疗纠纷后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解决纠纷的所有合法途径,如:共同委托本地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等,但乙方自愿放弃就本医疗纠纷其所享有的上述权利。
6、补偿数额和给付方式:
甲方就本次医疗纠纷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 元。
7、乙方自甲方给付补偿款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就本次医疗纠纷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
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9、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附件一份,为乙方与患者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或授权文件。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患者本人)
(患者父母)
(患者配偶)
(患者所有子女)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20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
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
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
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
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三、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
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保存医疗纠纷证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存医疗纠纷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
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以免资料遭到破坏。
如果纠纷涉及到输液过敏、药品变质、输液过快、输液瓶内异物等,患者最好封存现场实物,并对治疗的过程做一份书面的记录。
保存医疗纠纷证据有哪些
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什么叫非法行医 。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
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
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
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吗,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医疗纠纷
物业纠纷案由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纠纷案由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案由有哪些
物业纠纷的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
物业服务纠纷中物业费问题最常见,然而,在物业费拖欠背后隐藏着许多其他问题,业主拖欠物业费作为外在的现象有其根源: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没有得以妥善解决,而房地产商又与物业企业有着说不清的联系,致使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产生矛盾;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内容不合理,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一些业主只想吃“免费餐”,恶意拖欠物业费等。
物业服务纠纷中物业费问题最为常见,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满以拒交服务费的方式表达,是否合法不论,却最为直接也最有力。但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根本,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需要相应的经费,对业主的拖欠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以变相降低服务作为“回报”,导致双方矛盾愈加激烈。城市小区居住人口密集,纠纷一旦产生,涉及的人数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往往起因小而特殊,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区矛盾,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和恰当处理小到影响小区的和谐安定,大到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物业服务市场还很不成熟,物业合同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一些交易规则难以适用到物业服务合同审理中。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有必要研究物业服务的特殊性,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加以探讨和界定,确保物业服务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在不能有效处理与开发企业之间纠纷时,将怨气撒到物业公司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法官们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
物业与业主沟通存障碍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有的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大相径庭,这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双方在沟通中存在障碍。
供暖温度不达标
供暖质量是个敏感问题,收采暖费可以说是令每个物业公司棘手的问题。采暖费对一些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可最让他们闹心的还是供暖温度达不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16℃,进而引发了大量业主以拒交采暖费为手段的维权方式。
物业漠视邻里纠纷
这种现象大约占案件的5%左右。比如,某小区8号楼
一、二楼业主因前一栋楼顶楼业主违章搭建,导致影响其采光。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却漠视不管,由此拒交物业费。还有的是因为楼上业主的暖气或管道漏水导致其装修、家具受损,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责维修,或楼上业主不维修就将责任转嫁给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物业纠纷案由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物业纠纷案由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物业纠纷案由有哪些
物业纠纷的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
物业服务纠纷中物业费问题最常见,然而,在物业费拖欠背后隐藏着许多其他问题,业主拖欠物业费作为外在的现象有其根源:房地产商遗留下来的房屋质量问题没有得以妥善解决,而房地产商又与物业企业有着说不清的联系,致使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产生矛盾;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到位,物业收费内容不合理,业主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一些业主只想吃“免费餐”,恶意拖欠物业费等。
物业服务纠纷中物业费问题最为常见,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满以拒交服务费的方式表达,是否合法不论,却最为直接也最有力。但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根本,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服务需要相应的经费,对业主的拖欠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往往以变相降低服务作为“回报”,导致双方矛盾愈加激烈。城市小区居住人口密集,纠纷一旦产生,涉及的人数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往往起因小而特殊,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社区矛盾,甚至引发社会矛盾。物业服务纠纷的预防和恰当处理小到影响小区的和谐安定,大到影响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具有现实意义。当前,我国物业服务市场还很不成熟,物业合同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所确立的一些交易规则难以适用到物业服务合同审理中。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有必要研究物业服务的特殊性,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加以探讨和界定,确保物业服务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在不能有效处理与开发企业之间纠纷时,将怨气撒到物业公司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
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这类案件大约能占到70-80%左右。法官们在审理中发现,大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是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服务质量不到位。许多业主在法庭上会向提交小区管理现状的照片,比如没有绿化、公共设施残破,维修不及时,保安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等等。
物业与业主沟通存障碍
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两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有的物业公司认为自己是小区管理者,业主是被管理的对象;而业主则认为自己是主人,物业公司是自己花钱雇来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有理解,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认识就大相径庭,这种观念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双方在沟通中存在障碍。
供暖温度不达标
供暖质量是个敏感问题,收采暖费可以说是令每个物业公司棘手的问题。采暖费对一些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可最让他们闹心的还是供暖温度达不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16℃,进而引发了大量业主以拒交采暖费为手段的维权方式。
物业漠视邻里纠纷
这种现象大约占案件的5%左右。比如,某小区8号楼
一、二楼业主因前一栋楼顶楼业主违章搭建,导致影响其采光。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却漠视不管,由此拒交物业费。还有的是因为楼上业主的暖气或管道漏水导致其装修、家具受损,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应该负责维修,或楼上业主不维修就将责任转嫁给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
婚姻纠纷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婚姻解除关系纠纷;
2、财产分割纠纷;
3、子女抚养问题纠纷。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包括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婚姻纠纷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婚姻解除关系纠纷;
2、财产分割纠纷;
3、子女抚养问题纠纷。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个人借贷纠纷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借贷纠纷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约定的利息过高
高额的利息是引诱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法律规定个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但现实中借款人为了借到钱约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规定,同时还存在利滚利的现象。而出借人,只考虑以远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来收取高额的利润,没有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导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偿,最终不得不到。
2、没有担保还款没有保证
出借人出于朋友、亲戚关系,或碍于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财产或找保证人,这就使得相应的借款没有了保证,还款没有了约束力,借款人不按时、足额归还借款就在所难免。
3、借据、收据不规范
借贷双方提交的借据、收据往往写的不规范,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例如:
(1)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按照规定,本人姓名应以身份证、户口簿上登记的名字为准,但在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在借据上或收据上书写别名,或以同音的别字来替代。当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时,借款人以借据上的签名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而不承认借款的事实,出借人以收据上的签名不是还款人而反对已经还款或部分还款。
(2)利息约定不明确
除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以外,双方在结算时把结算之前的利息记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出现利滚利的现象也不受法律保护。
工程款纠纷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款纠纷包括什么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二)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三)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四)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
(五)质保金纠纷
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
(六)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
(七)包含工期延误的工程款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医疗纠纷里包括医疗事故吗?
医疗纠纷中包括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医疗纠纷的主要构成内容,医疗纠纷中,除了医疗事故,还涵盖了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疾病自然转归等相关内容,医疗纠纷发生于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和医疗美容等机构之中。
10w+浏览
医疗纠纷
家庭纠纷主要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纠纷
2、离婚纠纷
3、子女抚养的纠纷
4、赡养纠纷
5、监护纠纷
6、扶养纠纷
7、赡养纠纷
夫妻双方离婚,应先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之间的财产纠纷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可提交人民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继承纠纷诉讼包括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
(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股权转让纠纷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纠纷包括什么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关股权转让的案件可以具体区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纠纷: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等。总之,这类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有关“股权转让”的案件可以具体区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纠纷: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等。总之,这类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同时个案审理也要兼顾新《公司法》中的特别规定及原则。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案件。例如,新《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关于购买价格如何确定,是以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以公司净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确定价格,实务中争议较大,有必要尽快统一认识。再如,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因出让股东未履行向公司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有些认为应当首先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公司章程没有约定时,应当考虑合理期限,在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作出变更超过一定期限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考虑不予支持。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受让方如果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股权时,对未足额出资部分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如果受让方对此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也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通常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案件。公司股权被无权转让后,受让方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审理这类案件时,既要考虑公司法律关系具有外观公示的特点,又要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理,依法保护公司股东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美容及医疗纠纷 > 医疗纠纷标准处理流程不包括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