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措施是指哪些措施

最新修订 |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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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措施。当证据充足且符合法定条件时,就会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自由。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他们逃避调查或者继续犯罪。被拘留的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他们有权利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为被拘留者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他们应对司法程序。
刑事拘留措施是指哪些措施

一、刑事拘留措施是指哪些措施

司法拘留乃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及犯罪嫌疑的人员,在具备充足证据且满足法定条件之时,依法采用之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举措。其主要目的在于避免涉案人员逃脱司法调查或者继续实施罪行等不良现象。在适用司法拘留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将会被羁押于看守所内,同时享有寻求律师协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随时可以申请。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若同意取保候审,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但具体能否批准以及批准的时间等,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随时可申请,只是批准与否及时间有不同情况。

三、刑事拘留期限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适用范围主要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应尽快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若不需要逮捕的,应立即释放。

司法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在证据充足、法定条件下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旨在防止其逃避调查或继续犯罪。被拘留者将羁押于看守所,并有权寻求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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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指什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嫌犯逃避调查、破坏证据或串供,确保侦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在七种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嫌犯,包括正在或刚实施犯罪、被指认为罪犯、藏有罪证、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销毁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等。这确保了刑事诉讼的有效性和犯罪行为的及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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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指什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嫌犯逃避调查、破坏证据或串供,确保侦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在七种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嫌犯,包括正在或刚实施犯罪、被指认为罪犯、藏有罪证、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销毁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等。这确保了刑事诉讼的有效性和犯罪行为的及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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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指什么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防止嫌犯逃避调查、破坏证据或串供,确保侦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在七种特定情况下可先行拘留嫌犯,包括正在或刚实施犯罪、被指认为罪犯、藏有罪证、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销毁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或有重大犯罪嫌疑等。这确保了刑事诉讼的有效性和犯罪行为的及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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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关系挺好的同学的男朋友前段时间突然被公安机关抓走了,想要咨询了解一下拘传拘留逮捕三种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回复]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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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不知道因为何事被公安拘传,说是需要他的配合调查,我是对法律不太了解,所以想问问拘传拘留逮捕三种强制措施的异同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拘留、逮捕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但适用的时间先后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具体区别如下 :
一、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由于拘传对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可以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因此,对于不宜采取逮捕、拘留强制措施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使其到案接受讯问。这样,既可以尽可能少的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又可以达到讯问的目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拘传时间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计算。
二、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1)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2)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3)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三、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严厉性表现为强行剥夺人身自由,羁押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通过上面关于拘传拘留逮捕三种强制措施的异同是什么?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我一个朋友因为吸毒,被抓了。不知道是不是治安拘留,想要问一下治安拘留是不是戒毒措施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是。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转为刑事案件办理,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
(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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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什么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手段,指执法机构在特定条件下,暂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的人身自由。适用情形包括准备、实施犯罪后被发觉,被指认为犯罪,身边有犯罪证据,试图自杀、逃跑或销毁证据,无法提供身份信息,以及有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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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的一个同事因为犯了事情,后来被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是否怎么强制措施,和拘留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拘役四种法律术语,虽然都有“拘”字在里面,但意义却大相径庭。它们在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审批机关、羁押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行政拘留,一般又被称为治安拘留,它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是行政处罚之一。它所执行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对此,公安机关有行使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和执行权,有权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直至教育处罚的结束。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为一般为1日以上,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而刑事拘留,就是刑事诉讼中的拘留。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至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设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我跟别人存在纠纷,闹到了法庭那里,对方不肯出庭,所以我想知道,强化执行措施拘留拘传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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