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金合规的情形下,若给予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相应债务时,其将失去请求返还定金的权利;然而,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职责,应当以双倍金额予以返还。此乃定金罚则之基本原则。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某一方违反了既定的合同条款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支付定金的一方将会因为自身的违约行为而丧失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需要双倍偿还定金作为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定金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三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四是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注意,定金的退还需根据具体解除原因及合同约定来确定,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收受定金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交付方。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适用定金罚则,即违约方丧失定金,守约方可获得双倍定金。
三、定金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约定呢?
定金合同的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约定。一般来说,违约金数额不宜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被法院调整,过低则可能无法有效弥补守约方损失。约定违约金时,应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细节。若双方未约定违约金,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主张定金罚则,即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需注意的是,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择其一。总之,在约定定金合同的违约金时,要充分考虑合同的具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以确保约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定金合同中,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定金罚则的基本规定。比如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支付定金方违约就损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就要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