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与股东的区别包括哪些
法人是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机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股东是通过投资等方式获取公司股份的主体。法人对公司运营全面负责,股东按投资额度分担义务,享有资产收益、决策参与和选拔管理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与股东在法律责任上有何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股东权利。
在法律责任方面,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通常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法人需用公司的所有资产来清偿,而股东无需以个人财产来替公司还债,除非存在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特殊情况。
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在未出资或抽逃资金的范围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总之,法人与股东在法律责任上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法人与股东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不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权利方面:法人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身名义享有和行使权利;股东主要通过股东会等形式参与公司决策。
义务方面:法人需对其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以全部财产对外偿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未如实出资等,需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总体而言,法人是一个组织的法律主体,承担着公司的整体运营和责任;股东则是公司的投资者,享有相应权利并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通常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面责任,而股东主要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