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了三方协议还需要签吗
作为大学应届生,您并无强制义务签署三方协议。
若您选择自行创业,没有与任意企业达成就业协议的意愿,便无需签署三方协议。
请注意,三方就业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三方就业协议乃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统一印制颁发的文书,其主要功能在于明确参与各方的基本信息和需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毕业后档案托管方式有哪些?
毕业后档案托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人才市场托管:这是较为常见的方式,档案可存放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等人才市场机构,便于后续办理各类人事手续,如职称评定等。
-学校托管:毕业两年内,部分学校可代为保管档案,超过两年可能会打回原籍。
-单位托管: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可直接将档案转至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等。
-原籍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将档案转回户口所在地的相关机构,方便管理和使用。
选择哪种托管方式需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来决定,不同方式在办理手续、使用便捷性等方面有所差异。
三、毕业后就业协议是否还有效?
毕业后就业协议通常不再具有与在校期间相同的效力。就业协议主要是在毕业前,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就业意向约定。毕业后,若双方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将取代就业协议,成为双方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然而,如果就业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等条款,且符合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仍可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比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总之,毕业后就业协议的效力需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及双方后续行为来判断。若有相关法律纠纷,可依据具体情况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大学应届生没有必须签署三方协议的义务。若您计划自主创业或未与任何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则无需签署。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是由教育主管部统一印发的文书,用于明确各方基本信息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