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诉讼费用怎么算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用每起十元。因案件处理特殊及保障劳动者权益设定此标准。调解或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诉讼费用由起诉方或上诉人先付,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如何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结果的执行通常如下:首先,一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确保裁决得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终结执行程序。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此外,一些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可能涉及到工资、经济补偿等特定款项的优先受偿等特殊规定。总之,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结果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劳动仲裁与诉讼费用差异如何
劳动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诉讼方面,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财产案件为例,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
总体而言,劳动仲裁免费,能为劳动者减轻经济负担,且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诉讼则需预交费用,若最终败诉可能需承担该费用,但诉讼程序更为严谨、权威,判决结果也更具终局性。具体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及案件情况有所差异。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10元。劳动争议案件通常比较特殊,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收费相对较低。但如果是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预先交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