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可以提管辖权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认为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一般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提出管辖权异议应符合法定条件,如异议主体适格、异议时间在规定范围内等。在处理管辖权异议过程中,各方应遵循法定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仲裁中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劳动仲裁能否撤销单位所做辞退决定
劳动仲裁可以撤销单位的辞退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如果单位的辞退决定存在违法情形,如未依据法定程序、未满足法定事由等,仲裁庭有权裁决撤销该辞退决定。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辞退决定并恢复劳动关系等。仲裁庭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判断,若认定辞退决定违法,将作出撤销的裁决。但需注意,仲裁裁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裁决结果。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能不能一直仲裁
劳动仲裁有一定的程序和时效规定,不能无限制地一直仲裁。一般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仲裁裁决已生效,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如裁决被撤销等情况下,才可能重新启动仲裁程序。
总之,劳动仲裁有其时间限制和法律程序,不能随意一直进行。若有具体劳动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在探讨劳动仲裁能否提管辖权异议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这是可行的。但提出管辖权异议后,还有一些后续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仲裁机构会如何审查异议,审查的流程和标准是什么。一旦异议被受理,对整个仲裁进程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会暂停仲裁程序,还是会有其他的安排。若异议不成立,又该如何应对后续的仲裁流程。这些拓展问题都与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紧密相关。要是你对这些拓展内容存在疑问,或者还有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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