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如何清算,要遵守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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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
公司破产如何清算,要遵守哪些规定?

公司破产清算一般是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行的,同时在破产清算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就正式宣告终结。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公司破产如何清算,其实公司破产清算是要经历相关程序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需要经过哪些破产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一般情况下,公司宣告破产后并不能及时注销登记,而是需要经过破产清算后,才能进行注销登记。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就意味着公司终结了其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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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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