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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税率,北京城八区5.6%,郊区5.5%; 卖方缴纳)
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但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另外还有一个产权登记费:(工本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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