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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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想要设立一个新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律图为你介绍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所有制企业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七个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不能提供伪劣残次品,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对企业来说,生产的产品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销售出去,企业提供的劳动价值才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生存和发展。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公司设立申请表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都是工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企业就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一是能标明企业的性质和面貌,二是能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专门制定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进行,没有场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无法进行。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必备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必须有资金;二是这些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合法的;三是设立企业所需的资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企业的组织机构是指企业的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对外代表企业承办各种事项,对内实施管理活动。没有组织机构,企业也是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内部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财务部、生产部、人事部等,以及职工代表大会。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所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界定。明确的经营范围也限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内容。国家将经营范围作为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是国家管理的需要,也是明确企业权利义务,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需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环保、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在中国,法定资本又称为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四、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五、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字样为研究院;研究所;中心;经营部;社;部 等。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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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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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设立条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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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条件
设立公司需满足五项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本金达到最低额度,发行股份符合法规,制定并批准公司章程,有正式名称和组织结构。注册程序包括工商核名、租用办公地点、撰写章程、刻制私章、获取银行征询函、开设验资账户、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和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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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问一下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吗
[律师回复] 是的。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比较:
1、发起设立比较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设立程序较为简单,社会影响性小,像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可以选择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往往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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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中发起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在进行创立公司的活动时,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是多少以及资本总额划分为多少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是多少。每一个发起人都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承诺自己将要购买多少股份,并且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应当等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小于公司应发生的全部股份,应当改变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以募集方式设立,如果所有发起人所承诺购买股份的总和大于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则应当改变所确定的资本总额,使之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总数相一致。
2、发起人缴纳股款;发起人在认购股份之后,就应当缴纳他所认购股份的全部金额。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将财产权由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选举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以后,应当选举出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任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至少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同意,方为有效。
4、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在交付全部出资并选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应当由董事会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以登记注册。
5、公告。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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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条件
关于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在创设公司之际,我们需满足以下五项基本条件:首先,发起者应具备适宜数量,合乎法律限定;其次,发起人需按照协议约定实际缴纳以及公开募集足够的股本金,以满足法定最低限度资本;第三,股票发行及相关筹备事务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第四,发起者需编撰公司章程,经过创立大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最后,必须赋予公司名称,构建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标准与要求的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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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设立中募集设立的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发起人认购法定数额的股份;发起人在确定公司的资本总额及股份总数后,应当承诺购买一定数额的股份。所有发起人承诺购买的股份数额必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开募集股份;在发起人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后,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在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代销,由社会公众认股。
3、缴纳股款;发起人及社会公众认购股份后,应当依法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时,必须对这些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评估作价,以抵作股款,并且应当依法办理转移财产权的法定手续,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其他认股人,在缴纳自己所认购股份的股款时,应当向代收股款的银行缴纳股款。
4、举行创立大会;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依法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和监事,组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5、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告。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起,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公告。
我们可以看出,公司设立只有发起设立以及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不同的设立方式需要经历的流程是不一样的,但是都需要经历认定股本、缴纳股款、登记设立以及进行公告等,自公司依法设立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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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瑕疵是否就等于设立失败
[律师回复] 1、公司在设立过程中,会因股东出资不足、公司章程、申报程序违法等原因,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这些瑕疵,通常都不会导致公司设立失败,但是瑕疵严重的,工商局等公司登记机关就会依法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从而使公司会设立失败,
2、公司设立瑕疵常见的情形
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要是股东没有聘请专业设立公司律师提供帮助的,有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公司设立瑕疵。在实践中,常见的瑕疵有以下情形:
1、股东瑕疵。这通常表现为股东人数瑕疵以及股东资格瑕疵。如法律规定,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参与公司设立受到限制;如设立公司的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而未达到的。
2、出资比例结构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形。如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若设立公司的货币出资过低的,就属于设立瑕疵。
3、公司设立申报程序违法。如采取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等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
4、公司章程瑕疵。一般是指公司章程缺乏法律规定的必载事项,或所载事项与法律存有冲突的情况,如公司名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设立瑕疵不会必然导致公司设立失败
在实践中,公司设立瑕疵不会必然导致公司设立失败,其只是影响公司设立成败的重要因素。公司设立无瑕疵,一定依法设立公司,公司设立有瑕疵,公司设立是否成功存在两种情形。
1、公司设立有瑕疵,但情节轻微、可及时补正的,不影响公司设立。对公司设立存在一般瑕疵的问题,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责令公司改正,限期达到要求。对其中具备公司条件且补齐了登记所必须的有关文件、证件的,重新登记注册,其法人资格仍然有效,公司设立成功。
2、公司设立有严重瑕疵的,公司设立失败。如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这种情况下,公司设立就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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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设立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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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请教一下股份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吗
[律师回复] 是的。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比较:
1、发起设立比较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设立程序较为简单,社会影响性小,像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可以选择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往往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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