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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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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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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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案件中也频繁出现,一般人不会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接下来律图就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为您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当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正确书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十分重要。以上便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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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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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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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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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写法及借款注意事项
1、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2、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3、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4、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利息往往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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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公司现在有一个债务纠纷案件,都不知道怎么处理比较好,我想咨询下债务纠纷用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当前,企业间的债务纠纷显得日益突出,一些企业被债务纠纷所困,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营运,甚至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依靠法律保护自身权益,是企业追债讨债 应该重视的问题,而企业如何高效的自行解决债务纠纷是企业一直关心的问题,由于我们信用体制建设的不够完善,企业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追债的难度较大,但是企业在面临债务纠纷时仍可选择自己前期处理一下,如解决不了,在委托相关的追债公司进行解决。下面介绍几种追债讨债的方略,以供企业借鉴。
一、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这样如果当事双方不在一处,甚至有的相隔遥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存在地方保护现象,造成官司的被动。为此,当事人可以引用第25条之规定,一是事前防范。在签订合同时,为防止日后发生争议纠纷,争取并注明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管辖案件;二是事后补救。即发生合同纠纷后的协商调解中,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约定法院管辖地,以防在协议执行不了时,能向有利于自己的法院提出诉讼。
二、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9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这就是说,当事人可根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或减轻经济损失。
在当前资金紧张、组织生产要素困难的情况下,确实有不少债务人货款不按合同及时结清,拖债、搪债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即使公证机关作出裁决或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有的债务人实质上是在进行经济诈骗活动。遇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根据上述规定,在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诉讼的同时递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它方法。如遇债务人经济诈骗,债权人可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防债务人转移财产,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
三、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191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四、申请破产还债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还债,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为此,经常出现企业法人和债权人在宣告破产清偿程序开始后,往往就债务清偿的期限和办法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的,经人民法院认可后,而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五、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第22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了使申请法院执行能及时得到批准和顺利执行,债权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和手段,搜集债务人的有关存款、收入、财产的证据,为法院提出并实施执行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办理公证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在一般的经济活动中,合同双方一般都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这种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为此,债权人在协商还债的过程中,应先争取办理文书公证,并在公征的文书中明确所欠债务金额、偿还债务时限,抵押担保的财物或担保人、计息办法等事项。这样,债务偿还期限到后,对方当事人如不履行义务,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不必再经过诉讼程序。
七、责任连带
198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经)复(1989)1号文件,发出《关于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单位应否承担返还其预收货款的责任问题的批复》,十分明确地指出:企业法人代表因犯法被迫究刑事责任后,并不影响原单位的债务关系;所欠债务的单位若被上级撤销,上级负有连带责任,其所欠债务应由宣布撤销的上级单位负责偿还。
注意事项
(一)重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二)重视担保期间。《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申请执“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为6个月”,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执行。对此。债权人不能认为官司胜诉后,就万事大吉,申请法院执行一定要在申请期限内,否则法院不予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只好吃哑巴亏。
(四)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失灭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为此,债权人如遇到证人因病危有死亡的危险;物证有因天时或因对方行为有变更、消灭的可能;证人要远离住所,去向不定的情况,应在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如果在提起诉讼前。某项证据需要保全,债权人可向公证机关申请,采取公证形式保全证据。
(五)善于协商调解。《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实质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劝说,促成发生分歧的当事人和解达成协凋解决债务的方法。对债权人而言,法院判决与协商调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债务。因此,如债务人确有诚意。应当配合法院调解。如果债务人缺乏诚意,一心逃债,则要采取果断措施,请求法院公正判决。
上述就是债务纠纷用的法律知识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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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填写及背书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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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我爸给我买了一套房,考虑到我结婚还要买房的原因,我爸买的这套房没有写我的名字,写的他的名字,已经有快10年了吧。前段时间我爸突然要把房子转到我名下,请问直系亲属间赠与房屋过户的程序及费用,还有相关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房产证过户费用明细:
房产证过户费用中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
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房产证过户费用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
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房产证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可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契税税率由原
1.5%下调到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同时居民购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并可享受下浮30%的优惠利率
4.15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
3.87。
二、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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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检查在哪里做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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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前检查的注意事项
1、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2、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另外还要有双方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现在不是强制要求了)。
3、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4、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5、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6、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7、要着重说明的是:新人在检查的前几天一定要休息好,不能睡得太晚,不要劳累,更不要饮酒,因为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影响您的肝功化验结果,一旦出现GPT增高,按要求不能及时给您发证,还得经过治疗复查下后再给您发证,那就误了您自己的事。如果婚检顺利的话,一天即可领到婚检证明,所以要婚检必须准备一天的时间。提醒:婚检是免费的,但要凭借领取到的免费婚检单。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新人们一定记得主动向工作人员要!特别提示:如果真的忘记领取免费婚检单了,再去的时候,要带上结婚证,凭证领取。登记很详细的信息,单子上面有双方姓名,还有编号等详细内容,另外还有一张婚检说明。不少青年人在结婚登记前才去做婚前检查,这样做就太迟了。一是结婚前要忙于准备,身体很疲劳,精神又紧张,不宜做全面健康检查;二是一旦检查出患有不宜马上结婚的疾病,需治疗后才能结婚,往往使自己措手不及;三是从优生学的角度不宜婚配的青年男女,会在即将结婚时才发现,从感情上难以接受。因此,婚前检查应该早一些为好。
朋友希望我帮他做担保人,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怎样约定担保期间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麻烦告知下。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
1. 担保期间 所谓担保物权期间,又称担保物权期限,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人能够行使担保物权的有效期间。简单地说,系担保物权的有效存续期间。
2. 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的关系
1. 抵押期限应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
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 债权同时存在, 债权消灭的, 抵押权也消灭”
依此规定,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债权消灭,抵押权才消灭。抵押担保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 除、混同等原因全部消灭时,抵押权随之消灭。
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 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
当事人 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
2.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
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抵押期限。抵押权人对担保物取得了担保物权,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基于物权永久性的特点和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的性质,担保法规定,抵押权 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也就是说,只要债权存在,抵押权就存在,抵押人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不存在了,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抵押人也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了。 因此,在抵押合同中不需要订立抵押担保的期限。
《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相抵触,没有法律约束力外,其余条款符合《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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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领取的年限及相关注意事项
养老金领取年龄,正常退休条件如下:凡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劳动法》施行之前,企业中原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担任的工作职位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职位,都确定为管理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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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想了解恩施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恩施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约金的问题,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条款: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而且在第一种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如果陈先生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不是上述两种情况,那么就属无效条款,陈先生如果想要离开学校,不需向学校支付15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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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签一个购房合同,但是了解到以前有很多人被骗的经历,所以想问一下2017玉溪签合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1、合同相对方的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对单位就是审查对方是否有从事相关经营的资格、资质、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等;对公民就是公民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是否对合同标的有处分权。可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所提供的文件上签名盖章确保真实,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基础工作做好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
如对方是单位的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
2、合同形式的选择
合同形式(见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以上都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好在一份合同中表示清楚、完备,以免附件太多导致前后出现歧义。如果需要在执行中分批签订合同,应在每次签订合同或形成新文件(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信件)后及时对照以前的文件,如发现有变化或文字表述有歧义,应及时提出达成一致、补签合同。
对于执行期限较长并不断形成新文件的合同,应每隔一段时间或每完成一个阶段在下阶段开始之前签订备忘录作为一个阶段的总结,及时明确合同内容。
对于时间紧迫达成的口头协议应在事后补签合同,避免出现纠纷。如双方身处异地可考虑录音或传真固定证据。总之“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是合同形式的基本原则。
3、合同条款
合同法规定包括以下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以上是合同的基本条款,但并不是说缺少其一合同就不生效,如缺少会给合同履行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应结合合同的目的定的全面、清晰、准确。如有些事情一时不能定下来,应约定协商的原则、办法、日期和协商不成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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