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了交通事故意外保险后,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事项可以免责呢?我们的保险法中有没有对免责事由作出相关的说明呢? 现在律图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分析交通事故意外险的免责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意外险的免责事项:
一般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残疾、身故时,保险公司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除了上述原因,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上述仅仅是一般情况,不同的保险公司所列明的免责条款是不同的,例如有的保险公司是不承保高风险运动。因此,投保之前要了解相应的免责条款。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交通事故意外险的免责事项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如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理赔程序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在什么时候做?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图,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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