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的赔偿标准其实就是我们说的非法用工的务工者因工受伤或死亡后,其或家属能够获得的类似于工伤赔偿的数额标准是多少。由于大量非法用工务工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因工伤亡的时候,根本不清楚能够获得多少赔偿。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
一、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 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 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 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 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 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 倍。
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注: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非法用工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处理方法:
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伤认定程序:
劳动仲裁受理的关键前提是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怎样做工伤认定:
1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当首先由用人单位、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就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如果单位不提出申请,那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 、工伤认定申请书;
2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 、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有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上述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非法用工中,务工者因工造成的伤亡情况,我们是比照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赔偿进行的。即先要对伤害情况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指工伤鉴定,最后再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在具体的赔偿标准方面肯定是与工伤赔偿的标准不同,这点还请大家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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