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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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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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1、职工所在单位。2、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会组织。职工所在单位对于职工工作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当职工出现工伤情况时,其有义务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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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之后,如果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但哪些人才有资格申请工伤鉴定呢?对于这个问题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工伤认定的主体问题。

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保险的申请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以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同时,将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报时间延长。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家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时限为1年,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在很多工伤发生的情况下,受伤职工大多在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或者治疗,很难办理工伤申请等事项。因此,工伤职工的家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此外,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在工伤保险方面也需承担很多义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义务。

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的材料,以及还有一些注意事项,它跟交通损害的伤残鉴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您遇到这些问题,请联系我们律图的小编,我们会为您详细的分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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