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营养费可以不给吗
工伤职工依法享有获得营养费的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除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若生活不能自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生活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其中就包含营养费,用人单位有责任予以支付。
这是对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确保他们在受伤治疗期间能得到必要的营养支持,促进身体恢复。
二、维权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营养费,工伤职工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支付义务。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专业的仲裁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要是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工伤职工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助司法力量来解决纠纷。
总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不能无故拒绝支付工伤职工的营养费。
二、工伤营养费谁出的
工伤营养费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费用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便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符合规定的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护理相关费用: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若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而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时,生活护理费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3.用人单位未缴费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再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赔偿中,营养费和误工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
一、营养费计算工伤营养费一般按实际支出的营养费用来算。
比如购买特定营养食品、保健品等的花费,都需有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支撑。
像医生根据伤者伤情,开具需要补充某种营养物质的证明,以此证明营养费支出的必要性。
误工时间:
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若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时要确保证据充分,保障自身权益。
若对赔偿金额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当探讨工伤营养费是否可以不给时,要知道工伤营养费的给付情况较为复杂。通常,若工伤导致职工确实需要补充营养以促进恢复,单位是应当给予的。但如果职工的伤情较轻,医疗手段足以使其恢复,且无需额外营养支持,那么营养费可能不会被支持。比如一些轻微骨折,在妥善治疗后很快能康复,营养费就不一定会给付。要是在工伤营养费方面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怎样的伤情能获得营养费支持,或者对其给付标准不了解等。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明晰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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