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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符合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就可以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很多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问题了,现在律图的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介绍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问题。
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保险的报销程序的解答了,生育保险的报销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很多人都是因为第一次报销生育保险,即使了解报销程序之后,依然还是会犯错。欢迎您咨询我们律图的小编,我们的小编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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