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没有经过立项批准的项目。没有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房产证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但有些房屋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拿到房产证,我们称为小产权房。那房子没有产权证的具体原因有哪些?现在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一般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主要有:

1、属违章建筑,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是指违反城市规划要求,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故应责令强制拆除,租金应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2、未取得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包括验收不合格、未正常验收的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因存在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或者不清楚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法法规,对承租人的居住与使用将构成威胁,特别是未经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即《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已经验收合格,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因为这类房屋法律是赋予权利人可以使用的,自然包括出租。

4、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依据是《合同法》第24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以上就是对房子没有房产证原因有哪些的解答了,希望可以帮助您。如果您想要购买商品房,请一定要仔细了解清楚房屋的具体情况,千万不要买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了。以上内容由律图的小编为您介绍,希望您多多了解。如果有任何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8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子没有备案号的原因是什么?
房子没有备案号的原因可能是还在审核过程当中,因为房管部门对于购房合同审核的时间大概是需要20天左右,在审查期间通常查询不到。其次就是备案因为某些原因被注销了或者说更换了服务器,导致网站的备案信息被撤销,这样的话都得重新申请备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辞职原因和离职原因说明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职原因与离职原因说明用法上的不同:  离职原因是用来说明离职的理由,或者在离职报告、离职声明、离职证明等简单填写的内容,而离职原因说明通常是在提出离职申请书时对离职原因加以比较详细具体的解释,以达到离职的目的,或者单位对员工离职原因的情况说明,以双方协商为基础,进行解决。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辞职的原因与离职原因说明上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职原因与离职原因说明用法上的不同:  离职原因是用来说明离职的理由,或者在离职报告、离职声明、离职证明等简单填写的内容,而离职原因说明通常是在提出离职申请书时对离职原因加以比较详细具体的解释,以达到离职的目的,或者单位对员工离职原因的情况说明,以双方协商为基础,进行解决。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离职原因与辞职原因说明有什么不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职原因与离职原因说明用法上的不同:  离职原因是用来说明离职的理由,或者在离职报告、离职声明、离职证明等简单填写的内容,而离职原因说明通常是在提出离职申请书时对离职原因加以比较详细具体的解释,以达到离职的目的,或者单位对员工离职原因的情况说明,以双方协商为基础,进行解决。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毕业之后在一家公司当文秘,最近跟着老板签了一个合同,现在得知合同无效,我想问一下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啊?
[律师回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国家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一方的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那必然是无效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而只是损害了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则根据《合同法 》5条的规定只能是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由此可见,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法性,据此可以将其作为违法合同对待。
  这种合同的特点主要包括:
  
(1),当事人出于恶意。恶意是相对于善意而言的,即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知或不应知道其行为的损害后果,不构成恶意。当事人出于恶意,表明其主观上具有违法的意图。
  
(2),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互相串通,
首先是指当事人都具有共同的目的,即都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共同的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
其次,当事人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了该非法行为。在恶意串通行为中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但这种意思表示是非法的,因此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以上所述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失犯罪有没有犯罪原因?
过失犯罪也是有犯罪原因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过失犯罪也是一种犯罪事实类型,导致过失犯罪显然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具体情况下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同事的女儿刚出去找工作的时候,被发现自己骗了签订了一份无效合同,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同事现在已经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解除或终止合同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终止预示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终止了,合同不再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本文主要为您详细解读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终止概述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也称合同终止,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据此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一、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
  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是债的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
  
二、、合同终止方式之合同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类。
  
(二)约定解除: 是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的协商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即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
  
(三)法定解除:是解除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定解除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则应当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解除。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04年考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由于一方严重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后,合同中约定的( )条款仍然有效。
  A.质量 ;B.结算 ;C.仲裁 ;D.标的 ;E 担保 。   答案:B、C。
  
三、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两个人彼此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在等额范围内归于消灭。债务抵销可以分为约定债务抵销和法定债务抵销两类。
  
(一)法定债务抵销:法定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法定债务抵销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要求必须是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符合这些条件的互负债务,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性质决定不能抵销的以外,当事人都可以互相抵销。
  
(二)约定债务抵销:约定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发生的抵销。约定债务抵销的债务要求不高,标的物的种类、品质可以不相同,但要求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欠条没写明原因有效吗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欠条作为法律文件,其效力取决于内容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只要欠条明确表达了债务义务,当事人具备相应能力,且内容合法,即使未注明原因,也可视为有效。反之,若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况,即使注明原因,也可能无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申请解除合同的原因,可以写个人原因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先注明是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才算失业。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公司与员工要签订协议,确定公司已经支付全部补偿款,员工不再追究。这样两份证明,既证明了失业,又免于让员工追究责任;
2、如果是员工自动辞职是无法领取的,必须是公司原因比如岗位调整、考核不合格、违法规章制度等,与职工解除,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3、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和员工签署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好了,这个证明书劳动部门有制式表格,可以去索取;
4、注意事项:与员工解除关系后,一定要在7天内将员工档案转移到劳动部门进行社会化管理,否则,逾期将失去领取失业金机会。扩展资料: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准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因买房原因退房如何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终止合约产生的违约金应遵循合同中的约定规则计算。合同确立违约金条款后,违约方需依约支付。若规定具体金额,则直接支付;若仅约定计算方式,则按此计算后支付。确保双方权益,合理处理违约金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
[律师回复] 对于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是否个人原因没有太大的联系;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无论受伤程度如何,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
[律师回复] 对于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是否个人原因没有太大的联系;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无论受伤程度如何,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
[律师回复] 对于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是否个人原因没有太大的联系;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无论受伤程度如何,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
[律师回复] 对于评工伤什么叫个人原因,什么不是个原因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与是否个人原因没有太大的联系;
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无论受伤程度如何,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