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申领失业金
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如果没有履行报告和申领手续的,将按相关规定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失业保险金不仅是对失业者生活上的一种扶持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也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一些帮助。当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大家向律图网站进行咨询。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