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查鉴定时间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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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如果伤情有变化的话,可以申请进行工伤复查鉴定。申请进行工伤复查鉴定的,也是向原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程序其实都是差不多的。
工伤复查鉴定时间是多久

工伤复查也可以叫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这是针对曾经遭受过工伤伤害的职工,在日后工伤又重新复发的一种鉴定。但也不能说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工伤复查,究竟工伤复查鉴定的时间是多久呢?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由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和关闭的,职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按照有关规定,鉴定委员会可以进行复查鉴定。

3、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时,鉴定委员会应对工伤职工进行复查鉴定。

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综上所述,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如果伤情有变化的话,可以申请进行工伤复查鉴定。申请进行工伤复查鉴定的,也是向原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程序其实都是差不多的。要是你有兴趣了解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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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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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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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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