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保险基金垫付规定是什么
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法追偿。对于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职工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仍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用除外。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涵盖以下几类。首先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即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合理开支。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给予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在支出范围内,方便职工异地就医。
另外,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由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用于保障工伤致残职工的生活。
还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三、工伤保险基金部分赔偿不足如何处理
若工伤保险基金部分赔偿不足,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依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所以若因单位未足额缴费致赔偿不足,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其次,若工伤是第三人造成,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同时,工伤职工也可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以弥补赔偿不足部分。
在了解工伤保险基金垫付规定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了其在特定情况下为职工提供了保障。但实际应用中可能还有不少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若职工遭遇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后,是否还能向第三人追偿?还有,当工伤涉及多种复杂情况,如职业病引发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的流程会有哪些特殊之处?这些拓展问题与工伤保险基金垫付规定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或其他工伤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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