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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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购买式合并。2、承担债务式合并。3、抵押式合并。4、举债式合并。从合并的行为方式看,企业合并形式可分为三种: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合营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企业的合并不分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合营企业,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并条件,那么就可以进行合并。对于合营企业来讲,也是有多种合并方式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合营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中国企业合并的实践中,人们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并形式。

在中国企业合并的实践中,人们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并形式。我们在前分析中国企业合并的特点时,已有所阐述,这里,我们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归纳。

1.购买式合并

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由于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

2.承担债务式合并

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管理为条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这是一种部分有偿合并。例如长春一汽集团兼并吉林轻型车厂以及长春轻型车厂、长春轻型发动机场、长春齿轮厂四个地方国有企业,就是采用承担债务的方式。在当时如果采用先进收购的方式,长春一汽需要拿出很大一笔资金,而当时长春一起不可能拿出这笔资金,经过协商以及有关专家建议,实行了“承担债务,分期偿付”的收购方式。即被收购的四厂的区全部债权、债务、亏损由一汽承担。一汽同时要依据合同每年对吉林省和长春市进行必要的补偿,随着四厂被一汽收购兼并,四厂的法人资格也随之被取消。

3.抵押式合并

以抵押形式转移产权,进而以赎买手段进行产权再转移,这种形式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的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具体做法是:先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抵押给最大的债权人(往往是银行),实现所有权首次转移.转移后,原企业法人资格自行消失,债务挂账停息.然后由债权人和企业主管部门协商,利用原厂设备资金,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新产品,组建新企业,聘请新的法人代表,并将新企业部分利润以租赁费形式分期偿还债务。如按规定时间全部还清债务后,赎回所有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再转移.这也是一种完全的有偿合并。

4.举债式合并

在合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小鱼吃大鱼”的举债式合并。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了发展规模经济以取得规模效益,利用其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大量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

从合并的行为方式看,企业合并形式可分为三种: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根据上文的介绍,在不同的区分方式下,合营企业的合并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合并行为分的话,则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要是按照债务承担来区分的话,则分为举债式合并、抵押式合并、购买式合并以及承担债务式合并。律图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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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合并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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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方式有几种
1、控股合并(控制股权 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2、吸收合并(兼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3、新设合并(创立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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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法律对民营企业并购有哪些规定,企业并购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一、整体并购目标公司
整体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兼并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同时也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包括资产(有形与无形)、债权债务、职工人员等都接收过来,然后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经营。
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特别需要关注目标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未列债务与或有债务,并就有关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而具体的安排。因为目标公司一旦移交给并购方,这些债务就会成为并购方的债务,由收购方承担。如若事先不清,事后被证明是有一大笔债务要由兼并方承担,那兼并方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甚至得不偿失。
二、并购目标公司资产
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成品等外,一般也包括无形资产例如商誉、专利、许可、商号、商标、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加工工艺、技术、诀窍等,以及向政府取得的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经由收并购目标公司资产形式收购后,目标公司可以继续续存下去,经营下去,也可以在其认为缺少必要的资产并了结了企业的债权债务而不必或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即刻解散。无论目标公司是继续存续还是随后解散,都对收购方无任何影响,除非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以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为代价。
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不必担心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会对收购方带来什么影响,因为依这种形式并购方取得的只是目标公司的一些物,物本身只不会承担什么债权债务的。但是并购方需注意所收购的物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如有,就需由目标公司先将抵押或出售限制的问题解决了,再进行并购事宜。
三、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
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份是现今发生最多的一种公司并购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目标公司照常存续下去,债权债务也不易手,但其股东人员、持股比例却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之而起的则是经营目标、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均可能发生变化。
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成为目标公司的大股东,兵不血刃,和平演变,直接操纵,控制目标公司。上述几种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比较,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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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企业并购有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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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并购目标公司
整体并购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与后果是并购方吞并目标公司的全部,在并购行为完结时,目标公司不复单独存在而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兼并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同时也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包括资产(有形与无形)、债权债务、职工人员等都接收过来,然后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经营。
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特别需要关注目标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未列债务与或有债务,并就有关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而具体的安排。因为目标公司一旦移交给并购方,这些债务就会成为并购方的债务,由收购方承担。如若事先不清,事后被证明是有一大笔债务要由兼并方承担,那兼并方就会背上沉重的包袱,甚至得不偿失。
二、并购目标公司资产
并购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成品等外,一般也包括无形资产例如商誉、专利、许可、商号、商标、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加工工艺、技术、诀窍等,以及向政府取得的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经由收并购目标公司资产形式收购后,目标公司可以继续续存下去,经营下去,也可以在其认为缺少必要的资产并了结了企业的债权债务而不必或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即刻解散。无论目标公司是继续存续还是随后解散,都对收购方无任何影响,除非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以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为代价。
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不必担心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会对收购方带来什么影响,因为依这种形式并购方取得的只是目标公司的一些物,物本身只不会承担什么债权债务的。但是并购方需注意所收购的物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如有,就需由目标公司先将抵押或出售限制的问题解决了,再进行并购事宜。
三、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
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份是现今发生最多的一种公司并购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目标公司照常存续下去,债权债务也不易手,但其股东人员、持股比例却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之而起的则是经营目标、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均可能发生变化。
并购目标公司的股票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股权,成为目标公司的大股东,兵不血刃,和平演变,直接操纵,控制目标公司。上述几种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来比较,各有利弊。
企业并购方式有哪几种,企业的并购有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
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经营的私营企业。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理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非军事区以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三、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即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企业并购方式有哪几种,企业的并购包括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
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经营的私营企业。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理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非军事区以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三、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即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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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有哪些形式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企业合并有哪些形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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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 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经营的私营企业。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理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非军事区以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三、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即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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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有什么形式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企业合并有什么形式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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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并购的形式有哪些,公司并购的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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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经营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采掘、制造、批发、零售、咨询、租赁、代理等等。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  如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体制改革前,均由国家直接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故称为国营企业;在体制改革后,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故称国有企业。  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等。  经营方式种类  
1.自产自销。是指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种经营方式的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为一些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多数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2.代购代销。是指用合同的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销售的一种商业活动。这种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多为农副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经营场地,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代购代销的经营者要有信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是以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来样加工,是按订单的需要,依照图纸、订单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的要求组成产品。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无论那种经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批发。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它的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品需要有一定的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4.零售。是指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修理业。将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修复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5.运输业。又分为客运和货运,因利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又分为非机动车运输或机动车运输、船舶运输、铁路、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私营企业不经营铁路运输。  
6.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近年业兴起的行业,私营企业利用在某一领域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顾客提供服务、经验、材料数据、设计等,使顾客在接受咨询中获取知识和利益。  经营方式的分类  严格地讲,根本就不存在公司这么一种事物,只有个人独自经营,合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LLC(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形式,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经营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采掘、制造、批发、零售、咨询、租赁、代理等等。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  如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体制改革前,均由国家直接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故称为国营企业;在体制改革后,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故称国有企业。  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等。  经营方式种类  
1.自产自销。是指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种经营方式的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为一些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多数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2.代购代销。是指用合同的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销售的一种商业活动。这种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多为农副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经营场地,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代购代销的经营者要有信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是以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来样加工,是按订单的需要,依照图纸、订单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的要求组成产品。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无论那种经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批发。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它的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品需要有一定的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4.零售。是指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修理业。将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修复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5.运输业。又分为客运和货运,因利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又分为非机动车运输或机动车运输、船舶运输、铁路、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私营企业不经营铁路运输。  
6.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近年业兴起的行业,私营企业利用在某一领域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顾客提供服务、经验、材料数据、设计等,使顾客在接受咨询中获取知识和利益。  经营方式的分类  严格地讲,根本就不存在公司这么一种事物,只有个人独自经营,合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LLC(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形式,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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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方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企业并购方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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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经营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采掘、制造、批发、零售、咨询、租赁、代理等等。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  如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体制改革前,均由国家直接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故称为国营企业;在体制改革后,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故称国有企业。  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等。  经营方式种类  
1.自产自销。是指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种经营方式的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为一些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多数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2.代购代销。是指用合同的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销售的一种商业活动。这种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多为农副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经营场地,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代购代销的经营者要有信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是以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来样加工,是按订单的需要,依照图纸、订单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的要求组成产品。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无论那种经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批发。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它的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品需要有一定的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4.零售。是指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修理业。将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修复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5.运输业。又分为客运和货运,因利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又分为非机动车运输或机动车运输、船舶运输、铁路、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私营企业不经营铁路运输。  
6.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近年业兴起的行业,私营企业利用在某一领域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顾客提供服务、经验、材料数据、设计等,使顾客在接受咨询中获取知识和利益。  经营方式的分类  严格地讲,根本就不存在公司这么一种事物,只有个人独自经营,合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LLC(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形式,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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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并购方式有哪几种,企业的并购包括哪几
[律师回复]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收购资产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 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经营的私营企业。 二、收购股票 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如果目标公司有为数不多的股东或其本身就是一个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票的谈判过程就比较简单,直接与目标公司的大股东进行并购谈判,商议买卖条件即可。 如果目标公司是个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收购程序就相当复杂。其操作方式为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通过大理的债务融资收购该目标公司所有的发行股票。通过二级市场出资购买目标公司股票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但因为受到有关证券法规信息披露原则的制约,如购进目标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非军事区以该比例后持股情况再有相当变化都需履行相应的报告及公告义务,在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相当比例时,更要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所有这些要求都易被人利用哄抬股价,而使并购成本激增。 三、综合证券收购 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这是从管理层在进行收购时的出资方式来分类的,综合起来看,管理层若在收购目标公司时能够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即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的现金,造成新组建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因此,综合证券收购在各种收购方式中的比例近年来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1. 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 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 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公司合并的方式 如前所述,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同时,公司合并与不同于公司资产的收购。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资产收购的性质是资产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公司合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购。公司合并实质上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股权收购的本质是股权的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从本质上讲,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是买卖行为,而非公司合并的本质---公司人格的合并。 延伸拓展: 法律后果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企业合并的方式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1. 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 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 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 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我国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办法中规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兼并方式 证券法第78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两种兼并形式。 由此可见,在我国法上,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一种方式。 公司合并的方式 如前所述,公司合并可以分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依据公司法第184条第2款,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同时,公司合并与不同于公司资产的收购。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司合并的本质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资产收购的性质是资产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公司合并也不同于公司股权收购。公司合并实质上是公司人格的合并;而股权收购的本质是股权的买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人格。从本质上讲,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都是买卖行为,而非公司合并的本质---公司人格的合并。 延伸拓展: 法律后果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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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条件以及合并的方式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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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形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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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经营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采掘、制造、批发、零售、咨询、租赁、代理等等。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  如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体制改革前,均由国家直接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故称为国营企业;在体制改革后,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故称国有企业。  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等。  经营方式种类  
1.自产自销。是指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种经营方式的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为一些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多数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2.代购代销。是指用合同的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销售的一种商业活动。这种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多为农副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经营场地,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代购代销的经营者要有信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是以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来样加工,是按订单的需要,依照图纸、订单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的要求组成产品。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无论那种经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批发。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它的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品需要有一定的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4.零售。是指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修理业。将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修复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5.运输业。又分为客运和货运,因利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又分为非机动车运输或机动车运输、船舶运输、铁路、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私营企业不经营铁路运输。  
6.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近年业兴起的行业,私营企业利用在某一领域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顾客提供服务、经验、材料数据、设计等,使顾客在接受咨询中获取知识和利益。  经营方式的分类  严格地讲,根本就不存在公司这么一种事物,只有个人独自经营,合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LLC(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形式,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的经营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经营方式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如采掘、制造、批发、零售、咨询、租赁、代理等等。经营方式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  如中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体制改革前,均由国家直接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故称为国营企业;在体制改革后,则由企业自主经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故称国有企业。  经营方式是经济单位经营的具体形式。如长年经营或季节经营,固定经营或流动经营等。  经营方式种类  
1.自产自销。是指私营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这种经营方式的企业一般规模不大,多为一些手工业者,如鞋店,服装店等。多数是前店后厂,边生产、边销售。  
2.代购代销。是指用合同的形式,受人委托代为收购、销售的一种商业活动。这种经营方式灵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多为农副产品,需要有一定的经营场地,经营者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代购代销的经营者要有信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来料加工是以改变原材料、半成品的形状、性质、表面状况及用途,按要求加工成产品;来样加工,是按订单的需要,依照图纸、订单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成型后供给订货方;来件装配是将对方提供的零件,依据合同的要求组成产品。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无论那种经营方式,企业都必须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批发。商业活动中成批、大宗地售出商品,它的售价不低于零售商品,销售对象是商品经营者、零售商,不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批发商品需要有一定的仓储设备、储运条件及较多资金。  
4.零售。是指成批、大宗地买进商品,零星分散卖出,销售对象多为最终消费者修理业。将损坏的器皿、设施、物品修复原状,或达到原有功能用途。  
5.运输业。又分为客运和货运,因利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又分为非机动车运输或机动车运输、船舶运输、铁路、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私营企业不经营铁路运输。  
6.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近年业兴起的行业,私营企业利用在某一领域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为顾客提供服务、经验、材料数据、设计等,使顾客在接受咨询中获取知识和利益。  经营方式的分类  严格地讲,根本就不存在公司这么一种事物,只有个人独自经营,合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LLC(一种相对比较新的形式,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合并的方式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1、购买式合并
合并方用现金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购买被合并方的资产,取得对资产的全部经营权和所有权,被合并的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种形式主要是在不同所有制或不同隶属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有偿合并。具体又可分为一次性购买和分期购买等不同形式。由于企业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转让,所以,资产评估较为严格,市场性较强。
2、承担债务式合并
根据承担债务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资产和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全部债务为条件,接收其全部资产和经营权,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自行消失。这属于完全有偿合并。另一种情况是,合并方以承担被合并方部分债务、提供技术、管理为条件,取得被合并方的部分资产所有权和全部经营权,被合并方虽然更换了厂名和领导班子,丧失了经营权,但仍然核算,自负盈亏,企业的原所有制性质不变。
3、抵押式合并
以抵押形式转移产权,进而以赎买手段进行产权再转移,这种形式主要是在资不抵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与其最大的债权人之间进行的.具体做法是:先将企业全部资产作价抵押给最大的债权人(往往是银行),实现所有权首次转移.转移后,原企业法人资格自行消失,债务挂账停息.然后由债权人和企业主管部门协商,利用原厂设备资金,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新产品,组建新企业,聘请新的法人代表,并将新企业部分利润以租赁费形式分期偿还债务。如按规定时间全部还清债务后,赎回所有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再转移.这也是一种完全的有偿合并。
4、举债式合并
在合并实践中出现了一种“小鱼吃大鱼”的举债式合并。一些小企业,主要是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为了发展规模经济以取得规模效益,利用其经营、管理上的优势,大量举债,筹集资金合并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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