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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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借款人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借款人实行联营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借款人发生合并(或兼并)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借款人与外商合资(合作)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借款人分立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2024贷款债权的内容是什么?

贷款债权是借款人所享有的一系列的请求权,它是出借人基于与借款人之间借款合同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那么,关于贷款债权的具体内容又有哪些呢,这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所需要了解的相关内容。下面,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贷款债权的内容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时,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不能偿清贷款的,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经贷款银行同意,由发包方或出租方承包方租赁方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偿还责任,承包金和租赁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承包方或租赁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维护厂房和设备,不得任意损坏或私自变卖。银行的信贷人员应经常深入承包或租赁企业,检查租房、设备的完好状况。对已设定抵押权、质权的财产,应当经抵押人质权人同意,方可承包、租赁。

二、借款人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应当与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的公司全部承担,银行应与新成立的企业法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由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将贷款债务落实到新的企业法人,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银行要参子资产评估和划分,以防止借款人甩包袱。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后剩余资产,以不影响原借款人的生产发展为标准。国家集体股份所得分红,要全 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转让给个人现金收入以及新扩股金,要优先用于归还贷款。在原借款企业无力偿还其贷款时,该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实行股份制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先收后返还的部分和结余的坏帐准备金、风险基金等,除有特别规定外,应优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三、借款人实行联营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实行联营,如果联营后组成新的企业法人,应当由新的企业法人依据所占用的资本金或资产比例承担贷款债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如果联营后未组成新的企业法人,借款人原有贷款债务仍由借款人承担,联营所分得利润优先偿还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发生合并(或兼并)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实行合并(兼并),应当在合并(兼并)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 担保,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银行应当要求合并(兼并)企业或合并后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归还原贷款债务的义务,并与之重新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既不清偿贷款债务也不提供担保,并且没有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借款人,不得实行合并(兼并)。合并(兼并)企业要既能保证自身的发展,又能推动、促进被合 并(兼并)企业的发展,并且兼并后新成立的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五、借款人与外商合资(合作)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与外商合资(合作)后,仍应继续承担合资(合作)前的贷款归还责 任。对实行整体对外合资的企业,贷款债务必须转移落实到新成立的合资企业;实行部分资产合资的企业,必须按照新成立的企业占原贷款企业的资产比例承担相应 的贷款债务,并且承诺其所得收益优先归还贷款。借款人用作为贷款抵押质押的财产与外商合资(合作)时必须征求贷款银行的同意。如果贷款银行不同意,借款人不得与外商合资(合作)。

六、借款人分立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分立时,应当在分立前清偿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清偿贷款债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贷款人应当要求分立后的各企业,按照分立时所占资本或资产比例或协议,对原借款人所欠贷款承担清偿责任。对设立子公司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子公司按照所得资本或资 产的比例承担和偿还母公司相应的贷款债务。借款入分立时的资产必须进行评估,按协议划分各分立企业承担的贷款额度时,必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防止悬空银行 贷款。

七、借款人实行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在实行产权有偿转让或申请解散前必须落实贷款债务的清偿。借款人实行产权有偿转让时必须就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与银行协商,征得银行同意,最好是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借款人申请解散,必须成立清算组织,负责解散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并应有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批准解散的批复报告。借款人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偿转让时需征得贷款人的同意,转让收入必须优先用于偿还企业贷款本息。借款人申请解散时,对已设定抵押的财产,贷款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八、借款人破产时贷款债权的保全和清偿

借款人申请破产时,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企业贷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九、贷款人参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

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引起了产权关系的变化,给银行的信贷资产带来新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借款企业借转制之机,以破产、产权转让、改变所有制性质等途径,或以多头开户的形式逃避银行债务,造成贷款风险;二是有的借款企业草率转制后,经营者管理水平低,决策失误,也会导致信贷资产的流失;三是借款企业转制后,新的经营者新官不想理旧帐,根本就不想承担债务,也造成了信贷资产发生风险。另外,商业银行不主动参与企业转制,也是造成信贷资产风险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商业银行应主动出击,参与借款企业的转制,运用法律手段,保全信贷资产,主动而有效地化解不良信贷资产,确保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以上的九点内容就是贷款债务的内容,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过后对于贷款债权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对贷款债权还有什么其他不了解的地方,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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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知的主体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有人认为,《合同法》没有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成为通知主体,这不是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而是没有规定必须由债权人进行通知的必要。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认为,受让第三人也可以对债务人出具债权转让的通知,并且同样可以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意。
3、通知的方式
(1)通知的形式最好是书面形式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不同国家对此问题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法律要求上宽严不一。如合同法规定,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既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些合同债权的转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通知送达的方式
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4、通知的时间
关于转让通知时间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债权转让的同时通知债务人的情况最为常见,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债权转让前所为的拟转让通知是否有效是有争议的。
5、无需通知的例外
债权让与通知原则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证券化债权让与人不以通知债务人作为其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例如无记名债券,如火车票、票等,则仅以债券的交付而移转债权,均无须通知债务人。票据债务人负有按照票据上载明的权利绝对履行的义务,而不以未收到让与通知为由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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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家事代理权”。所谓“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家庭生活的日常小额开支,例如,借钱购买日常生活用品、交水电费、孩子学费等日常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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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的担保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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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实人的担保就是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了相关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其实质是使债的责任财产扩展到了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上。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连带债务人、保证的债务承担均属此类。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保证之外的其他担保都是物的担保,它们都是以债务人或其他人的特定财产作为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该财产折价,从中优先受偿。其方式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从而使买受人积极支付价款,保障出卖人获得全部价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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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息债务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息债务的范围有哪些一般情况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都是有息负债。此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都可能是有息的。公司债务的偿还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务的偿还比起民间借贷来说,方式更多种多样,具体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偿还可以说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债务清偿方式,按照债务的种类、金额以货币直接清偿。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债,也可以给付现金。
(二)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公司账款是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的钱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钱或许不一定足够偿还,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货款却足够清偿。此时在经过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应收的账款抵消债务。
(三)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只要是公司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公司对外债权能给公司带来一定资产利益,也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债权都可以用来偿还债权,但是股份和债权有其特殊性,股份价值容易变化,债权有索债不得的风险,因此用股份和债权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要对此进行审查。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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