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很多,而要是选择其中的诉讼方式的话,则就需要考虑一个管辖的问题。这在我国是由严格规定的,要是起诉的法院不对,就不会受理你的案件。那么这个医疗事故诉讼管辖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医疗事故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上诉案件由该基层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标的较大的或有其他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医疗纠纷诉讼审理程序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关于程序的规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医疗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审理程序的规定,不仅有利于案件审理能够顺利进行,有利于在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维护自方利益,利于纠纷解决。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前面已经介绍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起诉与受理的相关法律知识,里不再赘述。医疗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后,就进入第一审民事诉讼程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民事诉讼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
首先说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常常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司法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
简易程序案件的提起方式可以简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案件的提起方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要更简化。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当然,司法实践中,人们提起诉讼常常还是采用书面的形式到法院去立案,然后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审理程序可以简化。首先,传唤方式简化。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即可以不通过传票形式传唤,通常可以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其次,审判员独任审理。并且对于、法庭调查的程序和法庭辩论的顺序等的规定,也没有普通程序严格。
审理期限短。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月内审结。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了解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有利于保障自身实体利益,在以后的篇幅中将继续介绍有关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审理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不同情况下的医疗纠纷案件,管辖的法院是不同的,这点也是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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