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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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该产品还在生产者的生产车间、仓库中存放,生产者还没有将产品提供给销售者或者消费者,其产品造成的损害不是生产者的责任,当然生产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应该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因为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从而造成了其他财产损害的,也应该由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关于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 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

也就是说,该产品还在生产者的生产车间、仓库中存放,生产者还没有将产品提供给销售者或者消费者,其产品造成的损害不是生产者的责任,当然生产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二、 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是指生产者将自己生产的合格产品投入市场时,产品没有质量缺陷,其后来产生的质量缺陷是生产者以外的人造成的,责任在生产者以外的人而不在生产者,生产者因此而免赔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 将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这是一种法定的原因,它是指在产品制作加工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未达到发现和解决这种质量缺陷的 水平,不能对生产者求全责备,苛求其达到发现和解决这种质量缺陷,这是不公平也是不现实、更是不科学的态度,因此,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是科学的、实事求 是的态度。

生产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产品质量责任的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可依法免除其赔偿责任。

综上可知,在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的时候和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以及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时,这三种情况时生产者是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的法律知识栏目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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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横向拼装跨度过大。每块地板都有一定涨缩范围,木地板墙角四周都要预留伸缩缝隙的。但是当木地板横向拼装块数或总宽度过大时(实木一般不超过4米,多层复合不超过5米),伸缩缝就不够用了,这时基本上都要分成两个拼装区域,中间做桥接。有的人不喜欢中间有交接压条,认为这样不好看,但是如果不做,而地板膨胀起拱或瓦变了的话,就留给了商家一个拒绝负责的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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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长期空置无人入住。地板含水率是有国家标准的,如果出厂时地板含水率是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的,那就说明地板是合格的。但是含水率合格的地板不一定就不出问题。根据很多统计证明,地板安装好了,但是一年半载的都无人居住(特别经过炎热夏季和梅雨季时),就算合格的地板也很容易出问题。这种请款下地板膨胀起拱或缩缝开裂,但又没有数据证明是因为地板含水率不合格引起,那我们就只能吃哑巴亏了。所以安装地板后不准备住进去的,要特别注意通风降温、去潮或加湿等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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