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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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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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该产品还在生产者的生产车间、仓库中存放,生产者还没有将产品提供给销售者或者消费者,其产品造成的损害不是生产者的责任,当然生产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应该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如果因为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从而造成了其他财产损害的,也应该由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关于生产者质量责任的免赔情况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做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产生产品质量缺陷的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者可免除其产品的质量责任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 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

也就是说,该产品还在生产者的生产车间、仓库中存放,生产者还没有将产品提供给销售者或者消费者,其产品造成的损害不是生产者的责任,当然生产者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二、 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是指生产者将自己生产的合格产品投入市场时,产品没有质量缺陷,其后来产生的质量缺陷是生产者以外的人造成的,责任在生产者以外的人而不在生产者,生产者因此而免赔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 将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这是一种法定的原因,它是指在产品制作加工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未达到发现和解决这种质量缺陷的 水平,不能对生产者求全责备,苛求其达到发现和解决这种质量缺陷,这是不公平也是不现实、更是不科学的态度,因此,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是科学的、实事求 是的态度。

生产者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产品质量责任的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可依法免除其赔偿责任。

综上可知,在生产者没有将产品流入市场的时候和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以及产品投入流通市场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时,这三种情况时生产者是可以免除其赔偿责任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的法律知识栏目上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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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销售者要承担哪些产品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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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者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例如,保温瓶不保温,电冰箱不制冷)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民事责任,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鉴于销售者与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销售者对其售出的产品质量负有默示担保(除事先有特别说明的外,应保证其出售产品的质量具备该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和明示担保(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明示表明的质量状况相一致)的义务。销售者违反其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和明示担保义务的,构成对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的违约,依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民事责任。当然,导致销售者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产品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其他供货者造成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产品责任。这里要指出的是,关于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问题,在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各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构成和刑事处罚作了具体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同时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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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生产者可以免除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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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免责条款模糊不清消费者质疑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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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道渗水。这个对木地板影响很大的,特别是底下装有龙骨的,底下管路如果有渗水的话,龙骨层就会慢慢积水,一下子还发觉不了的,非要影响地板了才会知道。这种情况如果不是安装地板时冲破水管,商家是肯定不负责的啦。
2、横向拼装跨度过大。每块地板都有一定涨缩范围,木地板墙角四周都要预留伸缩缝隙的。但是当木地板横向拼装块数或总宽度过大时(实木一般不超过4米,多层复合不超过5米),伸缩缝就不够用了,这时基本上都要分成两个拼装区域,中间做桥接。有的人不喜欢中间有交接压条,认为这样不好看,但是如果不做,而地板膨胀起拱或瓦变了的话,就留给了商家一个拒绝负责的一个理由。
3、阳关暴晒。窗户(特别是落地窗边)地板脱漆、收缩开裂、变色,老化等,这几种现象基本上都是因为阳光长时间直晒或暴晒引起的。如果其他地板完好,仅窗边有这些问题,商家一般不会承认自己地板有问题的。
4、房屋长期空置无人入住。地板含水率是有国家标准的,如果出厂时地板含水率是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的,那就说明地板是合格的。但是含水率合格的地板不一定就不出问题。根据很多统计证明,地板安装好了,但是一年半载的都无人居住(特别经过炎热夏季和梅雨季时),就算合格的地板也很容易出问题。这种请款下地板膨胀起拱或缩缝开裂,但又没有数据证明是因为地板含水率不合格引起,那我们就只能吃哑巴亏了。所以安装地板后不准备住进去的,要特别注意通风降温、去潮或加湿等保养。
5、化学品反应腐蚀。地板漆面与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接触,产生化学反应等原因会引起的地板油漆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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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免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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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
[律师回复] 生产者或销售者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生产者的严格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论生产者处于什么样的主观心里状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不同于绝对责任,它仍然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产品质量法同时规定了法定免责条件,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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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分为三种情况:

一,产品缺陷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二,造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者的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2)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柳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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