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由于当事人的操作不当,从而造成了二次伤害。所以当事人此时一定要了解一下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注意事项。下面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非机动车、行人的注意事项:
1、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2、及时报案:无论在什么地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一旦受伤严重,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因为机动车是有交强险的。
3、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机动车的注意事项:
1、立即停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急求中心”、“火灾报警”的全国统一呼叫电话号码分别为“122”、“120”、“119”。当事人需得到对方明确答复方能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通报联系情况、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及被害者的钱财应妥善保管,注意防盗访抢。在有可能发生大火、爆炸的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以防引燃泄漏的燃油。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危险性液体、气体发生泄漏,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通警察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交通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7、不能逃逸、及时投保交强险: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将会被终身禁驾等严厉处罚,并致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交通肇事属于过失行为,在赔偿方面有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所以逃逸在法律上或道德上都是划不来的。没有交强险,就要由自己承担交强险责任,一个交强险的限额足够支付128.42年的保险费,是非常值得的,有谁敢说开了128.42年的车,不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呢?所以一定要及时投保交强险,让保险公司亏去吧!
三、两大前提可“私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如果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报警并向交警提供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
四、以下行为不能“私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处理。据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配套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引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的等。碰到这些情况当事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注意事项的内容,对于未造成伤亡的交通事故,同时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原因无争议的就可以先撤离然后自行协商解决。若有伤亡,且较为严重的,首先做的就是报警,确定人身安全,并保护现场。希望通过律图小编的解答,大家在这方面能有一个新的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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