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7-09
浏览10w+
叶国凤律师
叶国凤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25人
专家导读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

{ArticleTitle}

夫妻离婚一方有过错主要是指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婚家暴等情况。此时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的,可以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这个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标准具体是如何确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标准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中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

二、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民法典》(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

离婚时过错方的赔偿分为两方面,即物质赔偿与精神赔偿,但由于我国在这一块的规定并不是很明确、完善,因此实践中对于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赔偿标准是很低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如何确定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标准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6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赔偿过错方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赔偿过错方标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产确权人名错了,能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产确权人名错了,能改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更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权利人申请并由村民小组代表指界并签名盖章后予以确权及登记发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国有土地,不应再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如果发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错误,应当及时予以纠正。一是由权利人持权利证书主动向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登记部门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纠正,并注销该权利证书。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据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政策解读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为加快部署工作,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60号)文件。与此同时,对推进工作急需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论证,争取早日形成《意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也是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先确权征地须按证补偿。答:对于这种情况,《通知》要求强化证书应用,明确规定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要求凡被征收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办理征地手续之前,必须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征地拆迁时,要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凡是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没有纠纷,没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发证为前提。为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过错方主张因离婚赔偿标准如果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存在法定过错方的情形,作为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应当结合对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物价消费生活水平、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以及造成受害方的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等,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裁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对于对精神损害赔偿如何确认过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对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对于对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劳动仲裁确有错误,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您可带详细资料电话或当面咨询本。  
1.劳动仲裁时效过期怎么办  可以要求仲裁部门出据书面手续,凭不予受理通知书到  
2.申请劳动仲裁后多少天能够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  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退休职工可否劳动仲裁呢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1年,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会支持你的请求。  
4.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仲裁,需要劳动者进行举证。  
5.劳动仲裁结束后多长时间内上诉有效  期限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天,而非十五个工作日,如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一天。过了期限,裁决书生效。  
6.申请劳动仲裁后要等几日能收到开庭审理的通知  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开庭通知,一般半年内可以开庭,仲裁不交费用。  
7.劳动仲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保吗  经济补偿金须以解除劳动关系为条件;要求补缴社保费用的,劳动仲裁可能不会受理,应当向社保部门投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加班  事实存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知识:  
1、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  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过错方的判定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过错方的判定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精神损害赔偿该怎么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精神损害赔偿该怎么确认过错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对精神损害赔偿要如何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对精神损害赔偿要如何确认过错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错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过错方如何申请单方面离婚,过错方离婚赔偿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精神损害赔偿能怎么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仲裁确有错误,应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您可带详细资料电话或当面咨询本。  
1.劳动仲裁时效过期怎么办  可以要求仲裁部门出据书面手续,凭不予受理通知书到  
2.申请劳动仲裁后多少天能够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  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退休职工可否劳动仲裁呢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1年,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会支持你的请求。  
4.对于主张加班费的劳动仲裁,需要劳动者进行举证。  
5.劳动仲裁结束后多长时间内上诉有效  期限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天,而非十五个工作日,如最后一天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一天。过了期限,裁决书生效。  
6.申请劳动仲裁后要等几日能收到开庭审理的通知  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开庭通知,一般半年内可以开庭,仲裁不交费用。  
7.劳动仲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社保吗  经济补偿金须以解除劳动关系为条件;要求补缴社保费用的,劳动仲裁可能不会受理,应当向社保部门投诉;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加班  事实存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知识:  
1、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  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医疗过错的鉴定责任怎样划分,如何确定医疗过错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中,会对这样一些内容进行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对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评定: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二)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三)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四)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五)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多少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多少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对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确认过错
[律师回复] 对于对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确认过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怎样确认过错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过错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当有了过错的充分证据且能被人民依法认定后,即会涉及到赔偿的具体数额,在司示实践过程中,又提出几十万赔偿要求的,又要求几万的,也有要求几千元的,可见不同的人所要求的数额是有较大差别的,那么,又会给于多大程度的支持呢?
1、在认定过错问题上多持慎重的态度,也就是说在对方明确否定的情况下,很难给于认定。
2、在有充分证据能够确定过错存在时,主要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解来确定赔偿的数额。
3、如果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调解结果的话,将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定。
4、最终的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一般不是很高。
判决赔偿数额的依据为《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一般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受害程度,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确定,在此本人无法给出明确数额,法律也没有固定的赔偿数额。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结果。同时受害人也不能仅仅从表面上与他人的赔偿案例作比较,因为具体的情况可能相差很大。
三、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怎样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婚姻法》确认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重点是放在重婚和上,目的是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人类经过千万年的进化,经历了集团婚、对偶婚后依自然的要求和社会的需要所作的必然选择,是为各国普遍遵循和认可的婚姻制度。婚姻法是私法,权利的救济和责任的追究都直接赋予当事人,但与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不同的是,婚姻法兼有公法的性质,公法的干预,在各国的婚姻家庭法中都规定的十分具体和明确,不得由当事人通过协议予以变更,由此重婚或纳妾为法律所禁止,并不在本次《婚姻法》修改的讨论范围内,社会所关注的是法律对配偶而不忠行为的禁止。
由于对的概念无法确定,因此,法律最终将禁止的范围界定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上。本次《婚姻法》修改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这一原则提升了应当遵守的法律原则,对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因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而被纳入了新的《婚姻法》。笔者非常认同新《婚姻法》第43条规定的民间调解和必要时警察的介入,但该条规定,已超出了婚姻法所管辖的范畴,如此笼统的规定,即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由于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需要的是暴力发生时的社会援助,而非婚姻的,因此,以婚姻法作为全面遏制家庭暴力的依托是不恰当的,倡导尊重的意义,建立文明家庭,除需要全社会观念的改变外,更需要的是社会各个环节的实际配套工作,婚姻法对受害方的救济,应仅仅限于离婚的法定理由和离婚损害赔偿。配偶权终因分歧过大而未被纳入新的《婚姻法》。
因身份而导致的损害赔偿,最终是以《婚姻法》第3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和第4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
不小心错过农村土地确权,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不小心错过农村土地确权,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段时间,农村土地确权再次成为社会热门话题。农村土地确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联系紧密。从概念上来讲,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权利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不仅有利于减少农民土地纠纷,同时还可以对土地起到监管作用,避免违法占地、滥用土地等现象的发生。金土地小编大致了解到,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涉及全国各区各地。而有的人可能在了解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小心错过土地确权,那该怎么办呢如果已经错过土地确权,金土地小编根据相关资料总结了几个补救措施。
1、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很久首先我们必须要清楚的一点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全国统一的,各地都在按照进度进行。统计登记结束后,再到相关部门单独进行确权登记当然更为麻烦。如果这次你错过了登记,并且时间又比较久了,只能单独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等,如此一来,办理程序复杂,所需材料多,较为繁琐。
2、错过确权并距离统一登记时间不长此种情况较好解决,因为如果是刚刚错过时间不久的话,材料和信息可能还未提交上去。及时找村委会协调补登,大部分情况下都没问题。
3、确权登记错误如果是登记错了,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更正登记。金土地小编认为,土地确权有诸多益处。确权后,土地不仅是农民手上的资源,也是一种资产。农民今后对土地的流转或经营,都有了一定的保障。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实属顺势而为。如果不小心错过土地确权,那就不要错过这篇文章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如何确定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