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人们通常会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国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着明确的规定,知道和了解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也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律图小编在下文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了解和知道相关信息有利于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合同关系的顺利解除,减少大家的麻烦。律图网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信息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您对任何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还有疑问,欢迎您前往律图网站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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