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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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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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预期利益的损失。那么,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如果有,其上限是多少呢?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一)高工资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小知识

根据《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者实际月工资为基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具体规定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实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一个月工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上限问题。劳动者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支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此时经济补偿金的上限为劳动者工资乘12,低于三倍的,没有上限。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律图网站,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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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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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在劳务协议终止时,经济赔偿金不是想设多少就设多少。如果劳工的月薪超过了当地(直辖市或地级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赔偿金就以该月薪的三倍为基数计算,但是年限的上限是十二年。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雇主和高薪劳工之间的权益,让赔偿既合理,又不会给雇主造成太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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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限是多久?不一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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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情形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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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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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上限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最高限额是十二年封顶,即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单位仍需按此标准支付,但总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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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同学几年前进入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如今因为金融危机他被开除了,请问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有如下回答
一、折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各种情况分类详述
1、在两种情况下(一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二是单位跟劳动者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经济补偿金应分段计算,08年以前部分最高12个月,08年后不作限制。【08年前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执行,08年后根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单位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3、劳动者以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等)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则不用分段计算,也不作年限的限制。
4、劳动者仅仅以单位在“08年之后”不依法缴纳社保(指没有拖欠工资、加班费等情况之下)为由提出解除,经济补偿金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5、在本单位工作不到十年,最后一次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金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6、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同意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只发放08年以后的工作年限。
7、在本单位工作已满十年,最后一次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同意离职的,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不续约的话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适用第“2”种情形的规定。
8、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如果是违法解除的,按双倍即24个月赔偿。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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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上限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最高限额是十二年封顶,即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单位仍需按此标准支付,但总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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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律师回复] 员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有经济补偿金;按第37条规定解除的没有经济补金;但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至解除的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用人单位考虑到职工对企业的贡或职工确遇到不可抗拒的困难时,人性化处理问题,都采用第36条规定与职工协商一至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0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式第
(一)项)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式第
(二)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三)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四)项)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即
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即
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
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六)项)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一种情形)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二种情形)
  1
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五条第
(五)项)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1
2、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1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
(一)项)
  1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
(二)项)
  1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
  1
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一)项)
  1
7、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二)项)
  1
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三)项)
  1
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四)项)
  
(三)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20、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项)
  2
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四)项)
  2
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五)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2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员工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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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0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式第
(一)项)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式第
(二)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三)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四)项)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即
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即
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五)项、
第二十六条第
(三)项)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
(六)项)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一种情形)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第二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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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五条第
(五)项)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1
2、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1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
(一)项)
  1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
(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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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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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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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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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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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式第
(四)项)
  
(三)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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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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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
(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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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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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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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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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能有上限限制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能有上限限制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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