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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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情况下物证属于间接证据。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本身,没有经过篡改或是复制。在一些案件中,需要物证进行证明,那么相关部门对物证的要求是怎样的呢?下面请跟着律图小编继续往下看。

一、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有什么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争议的案件事实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如果能够判定物证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通过物证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就能够用其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2、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的,并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比较容易审查核实。不象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那样,容易受主观因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而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可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例如,在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诉讼中,物证就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该产品作为争议的标的物本身就是物证。也就是说,只要查明该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就可以直接认定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讲,物证还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所以有人也称物证是“哑巴证人”。

3、物证具有不可代替的特定性。物证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体和痕迹,具有自己的特有的特征,且被特定化于特定的物体之上。因此,它是不能用其它物品或者同类物品来代替的,否则就不能保持原物的特征。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物证必须提交原物。”只有在提交原物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但提交的复制品的一切特征必须与原物相同,照片也只能是原物的真实情况的反映。这种复制品和照片,只是固定和保存原物的方法,作为物证的仍是原来的物品和痕迹,而不是复制品和照片。

二、法院对物证的要求

物证具有以下特点:

1、物证是以其存在之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

2、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独立与人的主观意志之外;

3、物证具有较强证明力。

收集物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者证明该物件的照片、录象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收集其中的一部分。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是进行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未经篡改复制等手段改动过的证物才具有证明案件情况的功效。小编提醒大家在发生需要物证的案件时,应该保护好证据现场,不要让证据受到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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