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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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如果企业在与以上主体签订担保合同时,就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则不会得到任何实际性的保证,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应注意什么风险

一、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

公司变更合同内容,员工如果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有所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变更存在的法律风险

1、合同主体的变更

从广义而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从而发生主体的变更。一旦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对合同另一方来说就存在未知风险。比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债权转让,转让人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情况并不了解;此时受让人对债务人来说就是一个新的风险。特别是一些合同对主体是有特殊要求的,尤其是在一些技术性要求很强的行业,一般对从事者都会有资质的要求,比如建筑、医药等行业。如果公司与不具备资质的想对方签订合同,合同就极易被认定为无效。而且这些行业一般所涉数额巨大,如果风险出现,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损失将难以估算。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比如《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如果企业在与以上主体签订担保合同时,就会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则不会得到任何实际性的保证,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内容会不可避免发生变更。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可能穷尽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已经约定的条款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发生变化,原来的合同条款可能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此时合同内容的变化对双方当事人来说就意味着新风险的产生。

现在大家应该清楚地知道,如果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赔偿。在没有获得员工的同意,那么职工可以在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获得一定的补偿。至于公司变更合同内容怎么补偿,不同情况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同时还需要注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可以使企业与个人在处理合同内容变更的事情中,学会规避其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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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承诺与要约的内容绝对一致,不利于合同的成立,不利于鼓励交易。在英美法,也突破了所谓的镜像原则。统一商法典第2207条第1款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寄送的承诺表示或确认书,只要确定并且及时,即使与原要约或原同意的条款有所不同或对其有所补充,仍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承诺中明确规定,以要约人同意这些不同的条款为承诺的生效条件。”在第2款中,明确规定如果“补充条款对合同作了实质性改变”则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因此,可以认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对非实质内容可以变更,改变实质内容则是一个新要约。问题在于,什么样的内容是非实质性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第3款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但是,除了列举的这些项目,其他项目如合同的标的、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等是不是实质性的内容?就列出的项目来说,是否任何一点改变就是实质性改变呢?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2.11条也规定了实质性改变合同构成反要约,但没有具体列项规定什么条款是实质性条款。通则认为,什么能构成实质性变更,对此无法抽象确定,必须视每一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添加条款或差异条款的内容涉及价格或支付方式、非金钱债务的履行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其他人承担责任的限度或争议的解决等问题,则通常(但不是必然)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对此总是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变更条款或差异条款在有关的贸易领域中须是常用的,而不能出乎要约人的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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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对公账户法人变更风险大概包含哪些内容呢?有哪位大神知道的吗?能否给一个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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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包括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结合上述规定,表明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在具有有效文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人变更后不去工商局登记有何法律后果?
在企业法人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情况后,由于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后,如果没有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仍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文件,比如合同、协议等,其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责任后再追究原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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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爸爸给了我一个公司,但是现在法院还是对方的,所以想咨询一下有关企业注册地和法人变更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关于你所咨询的企业注册地和法人变更我的回答如下可以变更,您公司经营地址变化了,那注册地址也要相应变更的,公司法规定经营地和注册地应该是一致的。
1、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2、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 。
3、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5、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6、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印在二张A4纸上。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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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手续办理后等待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地址工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完的七日后携带《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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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办证工本费,随后凭工本费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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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公章、审计报告、股东会决议、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通知,接到通知后再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等待核查结果。
3、带上公章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
4、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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