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有哪些?有哪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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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
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有哪些?有哪几种?

一、什么是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合同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按照一定交易条件,买卖某种商品所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也称买卖合同。它是根据买卖双方都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或国家法律的规定而成立的。合同不仅规定买卖的商品,也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以下所称“合同”,指国际贸易合同。

二、国际贸易合同分类

合同以不同的方式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

合同的结构,一般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合同首部,包括序言、合同名称、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名称和地址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部分,规定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装运港和目的港、支付方式、保险条款、商检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等。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使用文字、份数、效力的有关说明和买卖双方签字。

报验时随附的合同一般可以是经双方签字生效原件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原件进行核查。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检验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外,买卖合同中有专门的条款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检疫、卫生、环保等质量特征作出规定,这些规定是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检验检疫的依据。依据合同检验,其检验结果就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才能接受。

由此看来,国际贸易合同分类是不一样的,在我们签订有关国际贸易的合同时,一定要了解自己是签订哪种类型的合同,最好能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咨询相关方面的专业律师,这样我们才能在签订合同时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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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有那些?
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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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国际贸易合同种类都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合同制作人分类:卖方制作的,称为“销售合同”;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
2.按合同的内容繁简分类:分为销售合同和销售确认书(。销售合同内容比较全面,除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单价、装运港和目的港、交货期、付款方式、运输标志、商品检验等条件外,还包括有关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销售确认书经过签字后,也具有销售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但它所包括的条款较为简单,一般无检验条款、异议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属于一种简式合同。此外,买卖双方通过往来函电成交后,如双方均不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用往来函电作为依据履行双方的义务。
3.按合同中使用的价格术语分类:可分为“FOB合同”、“CIF合同”及货物到达合同等。特点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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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融资的几种分类方式有哪些?
一、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1、一般性贸易融资。2、政策性贸易融资。二、按照融资的货币划分 1、本币贸易融资。2、外币贸易融资。三、按照融资有无抵押品划分 1、无抵押品贷款,也称为信用贷款。2、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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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主要有哪些分类
[律师回复] 1、按商品流向分
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国外市场销售。
进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入到本国市场销售。
过境贸易是指甲国的商品经过丙国境内运至乙国市场销售,对丙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
2、按商品形态分
有形贸易:有形贸易是指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
无形贸易:无形贸易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
按是否有第三者参与分:
直接贸易直接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的商品行为。
间接贸易间接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的商品行为。
转口贸易间接贸易中的第三国就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
3、按货物出入国境或者关境分
总贸易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过境贸易列入总贸易。
专门贸易专门进口加专门出口即为专门贸易。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为专门贸易额,过境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目前采用这种划分办法的主要有法国、德国、意大利及瑞士等。
4、按货物运输方式分
陆运贸易是指陆路相连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通常采用陆路运输方式,主要运载工具有火车,汽车等。
海运贸易海运贸易是指通过海上运输的贸易。船舶是主要运输工具。国际贸易中,绝大部分货物是靠海上运输完成交付的。
空运贸易空运贸易是指采用航空运输方式进行的贸易。一般用于贵重或数量较少,且无法经受长时间运输的商品。
邮购贸易邮购贸易是指采用邮政包裹方式寄送货物的贸易。数量不多的货物如样品等,通常采用这种方式,其主要优点是服务周到、方便客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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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方式包括传统的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以及近年来流行的国际保理和银行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因其高信用级别和灵活性,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理想结算选择之一,尤其是在采用D/Psight付款程序的外贸支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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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风险有哪些
国际贸易风险多样,包括合同、货物、票据、运输和资金风险,以及政策、市场、物流和文化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源于合同条款不明确、货物品质问题、银行操作失误、物流问题以及文化差异等。掌握这些风险对降低国际贸易潜在损失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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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出口免税的几种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值税出口免税范围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视同出口免税的货物劳务3种情形;二是由退税改为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3种情形;三是出口免税的货物劳务15种情形。同时,上述范围如果有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其以前环节所征的消费税不再退还,也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一)视同出口免税的3种情形 主要包括: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二)由退税改为免税的3种情形 主要包括: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 (三)出口免税的15种情形 主要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软件产品;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并已使用过的设备;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出口免税的货物;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特殊区域内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货物;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货物;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视同自产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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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条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的品质条款是什么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召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可见,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价格,为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条件。品质条款中应写明商品的名称和规格、等级等,或说明样品的编号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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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的年纪大了,有些时候会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诈骗手段,我希望能有人告诉我一下,国际贸易诈骗的常见种类有哪些?我好告诉我的爷爷奶奶,以防外一他们被欺骗,受不必要的祸害。
[律师回复] 预防及应对方法:
首先是要对合作者进行必要的了解。要清楚地认识到某些国家是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且存在信用不良问题等基本国情,同时考虑到交易对象多为中小企业,要委托专业的公司对其进行资信调查。
其次,对风险要有充分的评估并做好规避措施。如可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或采取信用证等更为安全的付款方式,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银行保函以降低风险,将上述风险费用计入成本,衡量收支是否划算,宁可少赚利润,也不盲目签约。
第三,在贸易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书面文件。除了一定要签订正规的条款详尽的合同外,对一些诸如修改规格,改变交货期、改变到岸后的保税仓库等一系列细小的要求也须经对方负责人书面确认。在合同中建议加入条款(因两国之间没有司法协议,比起法院的判决,仲裁结果在两国的执行情况较好)。
第四,一旦对方出现滞付等情况应马上停止合作,要求对方付款后再做下一笔生意,切忌侥幸心理和对方取消订单的顾虑心理。
第五,出现贸易纠纷问题之后须抓紧整理收集各种证据,马上要求对方书面确认还款责任,制定还款计划。并进一步密切关注对方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如果情况恶化,我方公司应立即通知出口理赔或通过当地律师进行财产保全。
根据资信调查结果,我方公司应选择最有效率的追讨办法,如刑事诉讼(告对方诈骗,迫其还款)、民事诉讼、公司代为追讨等。如果该公司的资产尚未转移,且未被抵押,执行起来较为容易,形式可以是上门追讨也可以直接诉讼。某些国家的公司如系法人,多是,一般不可以追究其本人和配偶的无限经济责任。如外方公司恶意诈骗或拖延付款,会提前将有关资产转移后破产(注销公司),则须施加强有力的压力才能达到追索目的,如刑事诉讼等。
但因为刑事诉讼的条件越来越严格,须经检察院(指示警察厅)等司法机构,通过财务检查确认其资产转移事实和有否涉嫌恶意倒闭、诈骗目的,以决定是否等,程序繁杂,时间也较长,成功可能性较小。民事诉讼由于不影响外方当事人的行动自由,且可以上诉,时间更为持久,从起诉到执行大概需要1年至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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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舅舅现在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很厉害,最近他一直在搞对外贸易,我想问一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咋办,什么是国际贸易中的特许专营啊,什么是国际许可贸易
[律师回复] 许可证贸易(Licensing)
[编辑]什么是许可证贸易  许可证贸易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也称为“许可贸易”是指技术出售者将其技术标的物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的形式销售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编辑]许可证贸易的类型
  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区域内,接受方对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在该时间、该地区使用此技术,也不向第三方转让。
  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使用权,但许可方不得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区域内,许可方除可以自已继续使用外,也可以将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转让给第二方使用,还可将这项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交换许可。是指技术交易的双方通过许可证协议相互交换各自的技术使用权,一般不收取费用。
  可转让许可。也称分许可,是技术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指技术接受还可将他被许可使用的技术,再转让给第三者使用。
[编辑]许可证贸易的优点
  相对于产品出口、直接投资而言,许可证贸易具有独特的优势:
  
(1)是避开进口国限制、作为产品出口转换形式的最佳途径。
  
(2)可大大降低或避免国际营销的各种风险。例如,授方的资金没有进入国际市场,减少了受方所在国的外汇管制风险;纯粹的技术使用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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