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冯浩全律师
冯浩全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万人
专家导读 双倍工资应该支付到何时,相关法律明确了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11个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但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呢?关于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1、双倍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不适用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

2、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因而,个人认为时效应从侵权行为停止之日起计算。

故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起计算。

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听到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的限制,1年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还可以要求。我们说根据法律规定,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开始计算,时间为1年。

当然我们在一些仲裁委,特别是一些远郊区的仲裁委的裁决书中,有时会看到有时效的裁定,我们说是适用法律不当,劳动者应该坚持起诉或者上诉的。

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各地规定不同,实践中是不低于最低保障工资的。但法院判决可能不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单位劳动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实践中,双倍工资的支付是有条件要求的,必须在单位具备了相应条件之后,劳动者才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对于这个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的问题,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其实是不适用劳动报酬的时效规定的,但法律同时也规定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多是11个月。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龙岩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一键咨询
  • 162****00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0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来看,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当日起计算。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支付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吗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的。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叉部分支持。按月计算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各位专业的律师好,我想了解一下补偿金三倍限制是真的吗,12年限制又是什么意思,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
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有一个新条款,即经济补偿金的限制封顶条款:“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说只要是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顶的限制。
热心网友 推荐于:2017-09-03
7
0
分享
周围人还关注
二学历国家承认吗
合伙开美容院协议
劳动法在线咨询
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刑事案律师收费标准
买个驾驶证
公积金个人查询
代办结婚证双认证
百度知道
十分钟内有问必答
立即下载
相关问题
经济补偿金有上限吗? 7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否有12个月工资为上限 1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2
公司和员工解除合约有最高补偿金金额和年限的限制吗? 3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 3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
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如何规定 8
更多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
大家都在问
关于经济大家都在问些什么问题呢?
相关行家
gmssgmp
法律高级园林工程师
已帮助
10835787人
已回答
27443人
被点赞
7358人
蒙蒙猪超人
法律文员
已帮助
6264043人
已回答
16501人
被点赞
2241人
向Ta求助
十分钟内有问必答
立即下载
登录 注册 反馈 申诉
电脑版 ?2017 Baidu
京ICP证030173号-1 京网文【2013】0934-983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限制有哪些
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双倍工资属于对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罚则,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而不是“劳动报酬”。故应适用仲裁时效的强制性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无效,一般定金条款也无效,可以要求返还,但不是双倍。对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你可要求对方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其他相关法律条文: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动合同中,只要双方签了竞业限制,就有效吗?
[律师回复] 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 第一,高层管理者; 第二,技术研发人员; 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中,双方签了竞业限制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 第一,高层管理者; 第二,技术研发人员; 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限制是什么?
双倍工资仲裁的时效限制是一年。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中,我国的双倍工资是一个公司的特殊情况的,对于双倍工资的适用是比较罕见的一个事情的,进行双倍工资的仲裁,在法律上是有着一个诉讼时效的限制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双倍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的;比如青岛,重庆个别区个别地区;
2、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叉部分支持;按月计算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
3、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但是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超过时效为由答辩的话,无论你什么时间入职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都是应该得到支持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有没有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的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再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只在劳动合同中说双方签了竞业限制算有效吗?
[律师回复] 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
第一,高层管理者;
第二,技术研发人员;
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29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只在劳动合同中说双方签了竞业限制算有效吗?
[律师回复] 竞业限制协议,又称竞业禁止协议,它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于竞争性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为保护企业技术机密,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而员工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
第一,高层管理者;
第二,技术研发人员;
第三,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第单护厕咎丿侥搽鞋敞猫四,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
第五,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咨询行业来说.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限制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
你好,我因为时间不固定,经同乡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非全日制用工双休日双倍支付吗
[律师回复]
一、定义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已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否典型,可以把劳动关系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只有标准劳动关系中才存在劳动者的双倍工资请求权。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协议,也就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不存在双倍工资请求权。
此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形成的特殊劳动关系,除在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方面要执行劳动法,其他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约定。可见,若非双方协商约定双倍工资请求权,否则,特殊劳动关系这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亦被排除在双倍工资请求权存在的劳动关系之外。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三、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区别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1、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
2、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3、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双倍工资”的支付前提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非全日制用工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范畴。
通过上文对非全日制用工双休日双倍支付吗问题的叙述,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双倍工资是否有时效限制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