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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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借款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时实际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2、在贷款当地是常住居民户口,够固定的居住场所,借款人有正当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3、借款人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房产。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介绍

在济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三方直接给客户放贷放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放款。时间通常是6个月,最长一年,所以也通常称为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利息是10天以内按10天算,20天以上不到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一)房产质押贷款流程

1、面谈;

2、贷款公司进行家访;

3、准备贷款材料,看房评估;

4、签订借款合同;

5、到建委办理公证、抵押登记;

6、贷款公司放款。

(二)房产质押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

2、借款人及夫妻双方的征信报告原件;

3、借款人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二、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问题

此外,房屋是不可以质押的,能质押的只有房产证。对于房屋的他项权利只有抵押权和典权两种。质押是对于动产而言的,房屋时不动产。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一)房产质押贷款与房产抵押贷款的区别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二者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办理时间区别,质押速度快,属于可赎回典当,房产证放那,很快给你钱(一般是典当行做);抵押有点类似按揭,每月还点,但前期手续复杂,评估,面签,审批,抵押,出他项权证,放款(银行做)。二是利息区别,质押利息高的吓人,用一个月,付一个月利息,高达每个月5%,主要用于周转,能马上还上还行;抵押利息就是按银行正常利息,根据客户资质上浮,可以长期使用资金如10年。

综上所述,以上是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流程、所需材料,与房产抵押贷款的区别介绍。房产质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相对于房产质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安全性更高。毕竟是通过房管登记部门登记的,对于借贷双方都是安全的,如果只把房产证压给别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如果别人拿着您的房产证做出一些不合适的行为,会对您带来一些麻烦的,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新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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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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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⑷患职业病的;
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⑵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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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保单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个朋友因为一些事情跟这个有关,想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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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年龄在18岁(含)以上60岁(含)以下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具有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单作质押;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2、用于质押的保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由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类型属于储金性质或投资分红性质保单;可随时退保、变现;保单质押时即可预见保险利益存在,即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经保险公司核准,在提出贷款申请当时可以变现的保单现金金额(扣除有关税费等);所有权无争议、且未被挂失或被依法冻结止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保单质押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由保险公司确认的保单现金价值的90%,即贷款质押率不超过90%;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且均不超过保单保险期限;保单质押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并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4、贷款偿还方式: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的还款方式以及其他银行认可的方式。
5、申请资料:《银行个人质押借款申请表》;有效的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材料;拟设定质押保单原件;缴纳保费收据;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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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三方存单质押贷款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企业在商业银行协议存款后,为第三方从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存单质押,作为第三方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存款行和贷款行可以相同,也可是不同。协议存款的利息要比官方利率高一些。通俗的讲,存款人把存单给了贷款人,贷款人拿着存单到银行质押,进而从银行得到贷款。
二、申请三方存单质押贷款的主体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3、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4、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担保法》和《质权法》规定,存款单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只有对存单办理核押无误的情况下,存单交付金融机构保管,出质人出具存单质押承诺书,填写存单质押明细表,将存单开户姓名、账号、金额、开户日期、期限(到期日),及密码等逐一填写完整。然后与客户签字质押合同。若为第三方存单出质,还应由第三方担保人出具担保意见书。
三、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存单质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存单本金的9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各行也可以根据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但存单金额应能覆盖贷款本息。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如果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违约或借款逾期未能归还借款本息,金融机构可以依法凭质押借款合同,将质押存单提前支取全部或部分用于清偿借款存单质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我们了解其相关知识,方便以后去金融机构办理手续时用。若办理三方存单质押贷款,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有三方存单质押贷款方面的问题,您可以咨询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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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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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所以质押合同规定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就可以据此确定债务人清偿期届满的时间,明确质权人实现质权的时间,保障质权人及时实现质权。
3、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如以仪器设备为质物的,不仅要说明仪器设备的名称、数量,还要说明用于质押的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牌号、出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并且要说明出质时质物的现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
5、质押移交的时间
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因此合同必须明确质物移交的时间,如果债务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而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我爸爸想把在济南的宅基地转让了。所以想向大家咨询一下,济南宅基地转让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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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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