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比例是多少?劳务派遣公司经营的准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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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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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中是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的劳务派遣对公司有很多好处,但是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限制了公司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比例,那么劳务派遣工比例是多少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 劳务派遣工比例是多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二、劳务派遣公司经营的准则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标志图片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三)劳务派遣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四)劳务派遣受益归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派遣工比例是多少的有关内容,劳动派遣暂行规定中规定了单位中劳动者派遣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超过之后可能会受到一些处罚,另外还为大家介绍了关于劳动派遣公司经营服务的四大原则,对于派遣劳动派遣公司来说就需要按照这四大原则进行公司的经营,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运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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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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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人员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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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比例究竟应该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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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务工跟派遣工之间的比例有没有硬性的要求?
[律师回复]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1.《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也就是说,同一用人单位相同岗位上的员工,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在工资支付上应同等对待。
2.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逆向劳务派遣”即用人单位与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先解除劳动合同,再指定这些职工与劳务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公司将这些职工派遣回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用人单位自作聪明,采用逆向派遣的方式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特别是逃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合法的劳务派遣程序应当是:先由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后,由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逆向派遣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职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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