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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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建筑企业重大危险源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等。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建筑工程危险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的产生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其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建筑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伴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日益严格,国家也把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为目的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作为法律条文的形式写进了《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见,重大危险源控制已成为建筑企业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当务之急。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建筑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另外建筑工程施工手工劳动的非标准化,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决定了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区别于其他行业,有其特殊性。

二、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的组成

建筑企业重大危险源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危险源的辨识、危险源的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等。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包括各种专项施工)。 危险源辨识的依据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进行危险源辨识的重要依据。要进行危险源辨识,首先应收集与本组织的活动、人员、设施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要做好危险源的辨识,还应组建好辨识小组。辨识小组各专业人员都应有人参与。如安全、消防、动力、电气、设备、土建等专业。这样,辨识时可以尽量将各专业中存在的危险源辨识完全。

建筑工程危险管理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建筑工程危险事故的发生,但是却解决不了最根本的问题,我国想要减少建筑工程危险的发生,那么就要加大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加重相应的惩处,让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从自己做起,对自己的安全防范进行整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扬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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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需要一份农村建筑合同,但是不知道怎么起草。所以想向大家了解一下,农村建筑合同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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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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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 条规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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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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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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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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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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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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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我一个朋友是在工地上班的,就在前不久,他受了工伤。所以我想请问一下,2015年建筑工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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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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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可单方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 劳务内容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为: 详见《岗位职务说明书》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的标准。
3、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等,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乙方的报酬,乙方应当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本合同期内乙方基本劳务报酬为每月人民币 元(¥ )。
2、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3、前款所述劳务报酬中已包含基本劳务费用、加班费用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报酬。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上岗前,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上岗安全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具备资质证书。
3、甲方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乙方提供劳务时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工作考核。若因乙方违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同时为其他雇主提供劳务。
6、鉴于甲乙双方为劳务关系,本合同期内乙方不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甲方也无需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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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事假、病假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8、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已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
9、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为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若甲方为乙方投保,则保险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10、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中致人损害的,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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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财务数据、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天给予乙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由于乙方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本合同项下劳务;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如乙方非因前款所述原因擅自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 3日内结算应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工作交接,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明确:本劳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并不能推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本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等行为是出于双方的自愿,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2、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任何争议或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约定的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需提前 3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前述变更对对方不发生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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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该项集资房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雪峰村四组。此房坐北向南,一幢共五层,设计为一梯一户一套住房。甲方负责办理村民自建房屋的修建手续,甲方保证修建房屋的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在建房中因资金不足,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建,乙方集资 元,房屋建成后,甲方将该房屋四楼住房一套(四室两厅两卫一厨),建筑面积为了130平方米(包括楼梯公摊面积)分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益,双方经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方交付给乙方为清水房,甲方应在乙方入住前保证水、电、有线电视畅通,若安装天燃气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安装天燃气。入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集资及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该房屋三至五层楼修建资金为了15万元整(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整)。
(二)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建房集资款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余款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待集资房修建竣工
验收合格后,甲方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余款给甲方。
3、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房,甲方将负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四、房屋保修责任
(一)乙方住宅房屋的建筑质量由甲方终生负责维修,所造成的乙方财物损坏时,由甲方全权负责。
(二)五年内如出现水电有线电视或天燃气等凡属于线路安装问题由甲方负责安装与维修,并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非正常使用除外)。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协助乙方维修,在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及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引起的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受理并承担一切民事诉讼责任及其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或乙方行为集资违反本协议,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20%计算。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一)向广元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不服,可向房产所属地的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
(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雪峰村一组,甲方的( )楼住
房,因乙方集资修建应拥有产权,享有永久性居住权,房屋抵押,可买卖,可转让。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今后电、气设施更新,由甲乙双方按占楼层比例承担费用。
(三)若甲方建房地有政策性变动(如拆迁等),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房屋变迁或损坏,乙方应享有与甲方同等的补偿条件或赔偿条件(包括房屋款和此房划拨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
(四)双方必须保证对方有干净安全的生活环境,不得制造噪音、烟雾等有损坏生存环境的事,且共同维护安全,预防火灾,甲乙双方应保证上下楼梯畅通,夜间路灯明亮。
(五)甲方应保证乙方人车畅通,附属工程由甲方负责除资修建(围墙\路、绿化)。院内面积甲乙双方享有同等使用权,系无偿使用。但乙方不得干涉甲方规划管理。
(六)房屋产权证如国家政策可以办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手续,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八、交房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为90天(2010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交房时间顺延;如因人为原因,甲方违约,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集资房屋款总额的20%计算。
九、以上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共同商榷,一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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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纠纷找谁处理,我想了解一下利源精制劳资纠纷处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我国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实中,我国的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如上海),还设立省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主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或者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等案件。但需要注意的是,省一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不存在级别管辖的关系。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包括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案件。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是国家一级的最高人民法院、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地区一级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县一级的基层人民法院。一般而言,仲裁裁决书上会列明对仲裁裁决不服,向哪一个具体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直接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氨的来源及危害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室内氨的来源  在我国北方地区,建造住宅楼、写字楼、宾馆、饭店等的建筑施工中,常人为地在混凝土里添加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等外加剂,以防止混凝土在冬季施工时被冻裂,大大提高了施工进度。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外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湿度、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大量增加。  同时室内空气中的氨也可来自室内装饰材料,比如家具涂饰时使用添加剂和增白剂大部分都用氨水。烫发过程中氨水作为一种中和剂而被洗发店和美容院大量使用。  另外随着人们对氟氯昂类物质破坏臭氧层的认识加深,目前世界范围内已开始禁止使用氟氯昂做为制冷剂。曾一度退出主导制冷剂地位的氨这种已经使用了一个半世纪的制冷剂,又被重新开始利用。这也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  
2、室内环境中氨的主要危害  按毒理学分类,氨属于低毒类化合物。氨是无色气体,当环境空气中氨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强烈的气味。人对氨的嗅阈值为0.5~1.0mg/3.氨是一种碱性物质,进入人体后可以吸收组织中的水分,溶解度高,对人体的上呼吸道有和腐蚀作用,减弱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氨进入肺泡后易和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短期内吸入大量的氨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头晕、恶心等症状,严重者会出现肺水肿或呼吸窘迫综合症,同时发生呼吸道症状。制造化学师协会规定,允许工作人员在低于100ppm的氨浓度下工作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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