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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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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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以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的土地,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指导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具体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目前,农业部已经在各地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从试点开展情况和国际经验来看,建立权威、统一的农地确权登记制度,公共财政要给予支持;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全国统一的指导原则,避免政出多门;要对地籍管理和登记部门的数据资料进行整合,以保证数据的共享性、一致性。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转让、出租的区别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农户必须有确实的非农生活保障。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从上文可以看出,不论从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角度来讲,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政策制定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维护农民的权益,增加农民的收入,稳定农民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化的管理,那么学习和了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等相关内容是非常迫切的,是非常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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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相关内容
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发包方正在实施侵害承包方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后果的扩大,有权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行为,要求其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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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37浏览 2024-10-11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包含着诸多权利内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经营权应包括以下内容:<br/>(1)经营自主权,也称经营决策权。它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决定干什么,干多少,怎样干的权利。给予承包方经营自主权,就可使他们成为的商品生产者,关心生产、销售情况,收益与经营效果挂钩。但应当注意的是,承包方虽然可以决定干什么、怎么干,但是承包经营自主权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自主,不能利用经营自主权进行非法经营,否则最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br/>(2)收益权。它是指通过自主在承包地上进行经营活动后,占有经营所得利益的权利。如村民在承包地上种植了果树或者农作物,产生的收益就应该归承包人拥有。<br/>(3)收益的处分权。它是指承包方可以对自己经营的收益自行予以处理,可以留给自己或者送给别人,也可以当作商品将其出售。<br/>(4)流转权。它是承包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自行采取转让、转包、互换、出租等方式使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行使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br/>(5)优先承包权。它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或者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过程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br/>(6)继承权。它是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继续享有原承包合同法定及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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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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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原则有: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人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40浏览 2024-09-23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是什么<br/>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br/>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br/>(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法定权利。<br/>《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br/>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br/>(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br/>(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br/>(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br/>(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br/>(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br/>(2)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约定权利。<br/>承包方除享有法定权利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各类承包合同性质和各地具体情况,还可以依法约定承包方享有的权利。依法约定的权利主要有:<br/>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关于承包地调整问题,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br/>②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可以约定承包土地的用途。<br/>③在法定承包期限的基础上约定具体的承包期限等。<br/>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权利。<br/>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br/>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br/>《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br/>(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br/>(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br/>(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br/>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br/>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br/>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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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抵债,有哪些相关内容
不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对承包方用已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等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其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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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原则有: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人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农户。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
22浏览 2024-09-24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要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br/>1、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br/>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br/>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即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签订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6月12日签订合同,则合同自6月12日起生效,因此,合同上要写清签订日期。<br/>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br/>4、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br/>范本;<br/>甲方(转包方、出租方):<br/>住所: 联系电话:<br/>乙方(接包方、承租方):<br/>住所: 联系电话:<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br/>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br/>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br/>1、<br/>2、<br/>3、4合计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br/>备注:<br/>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br/>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br/>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br/>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br/>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br/>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br/>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br/>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br/>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br/>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br/>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br/>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br/>(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br/>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br/>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br/>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br/>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br/>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br/>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br/>(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br/>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br/>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br/>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br/>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br/>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br/>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br/>(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br/>(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br/>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br/>(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br/>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br/>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br/>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br/>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br/>(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br/>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br/>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br/>(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br/>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br/>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br/>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br/>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br/>六、违约责任<br/>(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br/>(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br/>(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br/>(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br/>七、争议的解决<br/>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br/>八、其他约定<br/>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r/>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br/>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br/>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br/>甲方(签章):乙方(签章):<br/>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br/>年 月 日 年 月 日<br/>鉴证单位: (签章)<br/>鉴证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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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内容有哪些
指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生效或者依法登记所取得的,对农村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林地、草地、园地、养殖水面、“四荒”等农村土地进行占有和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目的生产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和相应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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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 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 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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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土地承包的经营权转包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br/>1、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br/>2、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br/>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即199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签订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2025年12月31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25年12月31日。土地流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6月12日签订合同,则合同自6月12日起生效,因此,合同上要写清签订日期。<br/>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br/>4、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中的处理方法。<br/>范本;<br/>甲方(转包方、出租方):<br/>住所: 联系电话:<br/>乙方(接包方、承租方):<br/>住所: 联系电话:<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br/>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br/>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接包(承租)的土地上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转包(出租)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地块名称地类等级面积(亩)四至界址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号东南西北<br/>1、<br/>2、<br/>3、4合计共计 亩(大写); 亩(小写)。<br/>备注:<br/>二、转包(出租)期限和交付日期:<br/>土地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br/>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br/>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br/>双方约定转包(出租)价格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br/>1、以现金支付: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br/>元,共计 元(大写: );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br/>2、以实物计算:每亩每年支付 公斤 (实物名称),共 公斤;考虑物价因素的约定为: 。<br/>转包(出租)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br/>1、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转包(出租)费。<br/>2、分年度支付。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付清当年出租费;此后,应在每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转包(出租)费。<br/>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br/>(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br/>1、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收益,在合同期满后收回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br/>2、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br/>3、按时交付合同约定转包(出租)的土地。<br/>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br/>5、转包(出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各级政府给予在转包(出租)土地上受损农作物核发的救灾物资和补助款,甲方同意由乙方直接领取或领取后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br/>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br/>(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br/>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br/>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br/>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br/>4、转包(出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出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转包(出租)。<br/>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br/>五、有关政策性补贴、补偿的约定<br/>(一)转包(出租)期内,因国家或集体征占用转包(出租)土地依法应由土地承包人获得的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青苗补助费和乙方建造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br/>(二)转包(出租)期内,依转包(出租)土地面积所计发的各级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归属约定为:<br/>五、合同的解除或终止<br/>(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br/>1、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转包(出租)土地的。<br/>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br/>3、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br/>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br/>(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br/>1、未征得乙方同意故意延迟交付转包(出租)土地的<br/>2、交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br/>(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br/>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br/>2、弃耕抛荒,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br/>3、逾期不支付土地转包(出租)费,经催告后在 天内仍未支付的;<br/>4、丧失经营能力无力履行合同的。<br/>六、违约责任<br/>(一)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损失情况确定。<br/>(二)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br/>(三)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br/>(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由乙方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br/>七、争议的解决<br/>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br/>八、其他约定<br/>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r/>2、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br/>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转包(出租)的土地进行再流转。<br/>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备案(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鉴证机构备案)。<br/>甲方(签章):乙方(签章):<br/>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br/>年 月 日 年 月 日<br/>鉴证单位: (签章)<br/>鉴证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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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相关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2、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1、承包地确权基础不牢。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对策与措施:1、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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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仲裁范围包括: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19浏览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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