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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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各地一般都有具体的青苗补偿办法。可在本网站搜索。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参考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但是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因为拆迁协议没有达成合意,使我们普通百姓的财产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图律师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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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四)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具有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资格;
(二)申请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
(三)申请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四)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本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公证人员与当事人的谈语笔录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制作外,还应记明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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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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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不履行义务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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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拆迁人)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与×××、×××(被拆迁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前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与×××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公证书格式
(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拆迁人)的代表人(或代理人)×××与×××、×××(被拆迁人)的共同代理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前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与×××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注:本格式用于本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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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23拆迁补偿新标准
房屋拆迁应当对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我们在遇见南宁市拆迁补偿新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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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本人家是在广西南宁的,最近我们家被政府拆迁区修建铁路了,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补偿,请问一下,南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南宁市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所示:
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南宁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南宁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南宁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南宁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南宁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南宁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
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南宁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南宁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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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头拆迁补偿多少钱
具体补偿多少钱,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判断,每年的补偿标准政策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在拆迁时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含有周转补偿费用以及房屋补偿费用等等,周转补偿费用会根据住户人口每月给予一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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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市最新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通常情况之下,都是按照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但是也是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土地的区片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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