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个不陌生的词“征地补偿”,国家的集体土地征收,是将土地征收为国有的行为,而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权益,在征地的同时也会为被征地的公民提供合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是根据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42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朝阳村九组、朝阳村全民十二组、朝阳村全民十三组、朝阳村全民十四组、朝阳村全民十五组、朝阳村全民十一组、朝阳村全民十组、朝阳村十二组、朝阳村十三组、朝阳村十一组、朝阳村十组、铁塔村三组、铁塔村四组、铁塔村五组、新桥村毛家桥四组、新桥村毛家桥五组;征收农用地 186220.3平方米、建设用地 23506平方米、未利用地 2621.8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212348.1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陈家镇农用地44.10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44.10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陈家镇粮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陈家镇规划和土地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月2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陈家镇规划和土地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崇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韩思耀 联系地址: 陈家镇人民政府南侧
联系电话: 59406733 监督电话: 69626456
上海市崇明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通过上文的上海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相当清晰的告知了大众征地补偿的具体方案和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并且将补偿对象做出了公示,具有法律效力,正确的读懂上海崇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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