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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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2、分期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3、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在现今社会的商业往来中,购销合同合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买卖双方一般为了避免后续的矛盾,都会提前将自己的意思写进购销合同中,当然,也包括购销合同付款方式。那么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做了以下分析。

一、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一次性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二)分期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三)其他方式

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四)特殊的付款方式

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二、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常用的有:现金,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等;

(一) 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 将来可以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汇票的 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可以同时是收款人。出票 人是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与他人之人。汇票签发后,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 票人承担当汇票提示时付款人一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责任。在汇票未经承兑之 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 票款之人。但在远期汇票,付款人在作出承兑前只是从债务人,汇票承兑后,

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权收取票款之人, 亦即汇票的债权人。收款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

(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 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 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 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 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一般本票与银行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为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为银行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银 行本票。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不记名本票,可以代替现金流通,因此,各国对 签发银行本票均有一定的限制。我国《票据法》第75条规定:本票出票人的资 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三)支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 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 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 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 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不仅仅局限于小编做的以上几种方式。但是其中汇票、本票、支票这三种付款方式却是现在社会大宗型购销合同常见的付款方式。以这三种方式付款,主要是给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同时避免了现金支付的麻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鹤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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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源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百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度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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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中滚动式付款是怎么一种付款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购销合同中滚动式付款是指买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暂不付款,在收到下一批货物后才支付上一批货物的款项并依次类推,它是销售中的一种常用结算方来式,类似于赊销。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付款方式列举了源几种付款方式,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选择适用: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百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度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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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问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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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可以选择哪些付款方式,怎样约定付款方式
[律师回复]
一、购房合同可以选择哪些付款方式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一)定金+全部房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这种方式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但是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开发商的道德自律上,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这样对开发商来说能尽快回笼资金,实现流动开发,是开发商最乐意选择的付款方式。()定金+首付+贷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选择这种方式可以将房款分次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金安全。对开发商而言,由于大部分房款有银行贷款作为保障,而不用担心买房人无能力支付第二期房款。但是银行贷款容易受到贷款政策和贷款人信用状况等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贷款或不能足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贷款额度与实际贷款额度的差额需要买房人用自有资金补足,否则可能会对出卖方构成违约。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应与信贷员仔细磋商,以避免贷款风险。
(三)定金+首付+第二期房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首付多少可任意约定),同时约定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时间,第二期房款以买房人自有资金支付。选择这种方式首付可以自由约定,但一般出售方仍然要求不低于三成。将房款分期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买方的风险。但是全部以自有资金付款,对自有资金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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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样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一般来说,预购房者付款较早的,往往能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折扣,但也弱化了防范开发商未按合同履约的制约手段。因此,购房者在确定具体的付款条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考虑价格折扣与交易安全的关系,尽量避免为了获得较高的价格折扣而增大交易风险的情况。
(二)要考虑付款的进度与工程建设进度的关系。尽量按照工程建设的进度逐步付款,并要约定,如建设进度延期,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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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好能够预留一部分款项,在房屋交付时支付。
(五)要确定未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确定延期付款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时,还应以对等的方式,以至少相同的标准,在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同样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六是充分考虑未来的支付风险,在合同中要约定如果购房者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在承担一定违约责任的前提下,解除合同的条款。
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定金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定金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是否违约
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是否意味着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能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看一下认购书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因为,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

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

三,对于开发商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返还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还定金。
在签署、履行商品房认购书阶段最容易产生纠纷,考虑到购房者实际上要承担较大程度的定金条款的约束力,购房者应尽量避免与开发商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条款,而代之以“订金”,并明确约定,如因双方对于买卖合同条款的分歧而无法签署买卖合同的,订金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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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是否意味着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能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看一下认购书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因为,认购书的约束力是有期限的,作为预约的认购书是为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而做的准备,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已经签订,或者因为协商不成而无法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认购书都将终止其效力。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都是以认购人拒绝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为由,要求认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不能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是否为购房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具体分析:

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就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如果购房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为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集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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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别墅等。

1)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2)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3)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二、购房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如果开发商允许的付款方式灵活、多样,购房者亦可选择适宜自己经济能力的付款方式。一般十年至十五按揭年限为最佳选择。目前几种付款方式:
1、用现金或支票、汇票一次付清;
2、短期分期付款;
3、职工房屋公积金贷款可分1~20年还清;
4、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可分1~20年还清。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话,购房人在入住前开发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协助审查,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要给销售商的楼存档,以备入住时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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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购销合同滚动说明什么?
如果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滚动付款,那么就说明在第一批售出的货物到达买方手中时,买方是暂时不对这批货物进行付款的,而是在收到第二批货物的时候才进行付款,之后的货物也是按照这类方法进行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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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一般都属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那么在约定合同的付款方式时应该怎么写呢?
在约定付款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中付款方式是以哪一种形式付款需要写清楚。是现金,或是银行转账,或是支票,或是承兑汇票等。一般公司都是选择行转账,安全可靠。最不愿意选的是承兑汇票,手续复杂而且到款时间周期长。
付款分为几个阶段也要写清楚。一般的销售合同,需付订金或预付款30-50,验收后再付余下的部分。如果是销售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持续周期长的物品,则需要扣除掉5-10的保证金。约定一年后,再付扣除的那部分钱。
有的公司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的形式。如包装类材料。双方是以开发票的日期进行结算。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进行付款。但合同上要写清楚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对付款方的约束,同样作为另一方,在付款方面也要对其有所约束。比如交货时间,再比如产品质量,这些要求都必须写进合同里的。合同体现的是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同时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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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一次性付款。二、分批次付款。三、公积金贷款。四、商业贷款。五、混合贷款。混合贷款就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共同使用,在买房过程中一并运用的一种付款方式。常用于公积金贷款使用额度达到上限,剩余款项又无法一次性支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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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在购销合同中(设备)怎样的付款方式是对于买方有利的。汇款和发票的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一般都属于合同中的重要条款,那么在约定合同的付款方式时应该怎么写呢?
在约定付款方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中付款方式是以哪一种形式付款需要写清楚。是现金,或是银行转账,或是支票,或是承兑汇票等。一般公司都是选择行转账,安全可靠。最不愿意选的是承兑汇票,手续复杂而且到款时间周期长。
付款分为几个阶段也要写清楚。一般的销售合同,需付订金或预付款30-50,验收后再付余下的部分。如果是销售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持续周期长的物品,则需要扣除掉5-10的保证金。约定一年后,再付扣除的那部分钱。
有的公司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的形式。如包装类材料。双方是以开发票的日期进行结算。按照发票上的金额进行付款。但合同上要写清楚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合同上的付款方式是对付款方的约束,同样作为另一方,在付款方面也要对其有所约束。比如交货时间,再比如产品质量,这些要求都必须写进合同里的。合同体现的是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签订。同时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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